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国社会治理离不开D的领导,D的领导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引领作用,体现在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D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D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不断健全D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发扬“把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面对社会治理日益复杂的现状,D组织要发扬“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疏通D组织结构的“神经末梢”,打通D组织体系“最后一公里”,建立和完善独立、有效、坚固的组织架构和体系,把加强D的领导作为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主线,把D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确保社会治理坚持正确方向。

(一)加强D组织体系化建设。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强调,把加强基层D的建设、巩固D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加强组织建设,能为基层D组织聚力,D的基层组织确保D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必须加强基层D组织建设,健全D的领导体制,把基层D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D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能力不断得到强化和彰显;必须健全D的基层组织体系,使D的组织“触角”和工作“阵地”持续延伸到社会治理最前沿,使D的基层组织有形、有效、有力地嵌入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工作体系,形成社会治理大联动格局。

(二)加强D组织网格化建设。网格化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作为新时代社会治理D建模式的实践探索,网格化D建创新突破了以单位或部门设立D支部的单一模式,更加适应现阶段我国社会治理实际需求。完善网格化管理,必须明确基层网格的权责范围,加强基层网格资源的整合,从惠民生、顺民意出发,着眼于群众多层次的需求,最大限度凝聚基层治理力量,打通基层治理堵点和难点,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三)加强D组织智慧化建设。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和人民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已经不再局限于线下服务,还有不断增加的线上服务,D组织的建设也不再局限于线下建设,智慧D建与网络D建应运而生,社会治理呈现“智慧化”“数字化”的趋势。D组织要根据群众需求不断创新和发展,开拓智慧D建和网络D建新模式,实现线上社会治理全覆盖、无死角。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简化社会治理事务、优化治理结构,实现D建工作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利用网络D建可以突破时空限制的优势,增强D组织与群众联系的可及性,深化D组织与群众的交流和沟通,增强群众对D组织建设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使社会治理更加高效化、集成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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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挥D组织践行群众路线优势,保持社会治理创新的源泉动力

人民群众是我们D执政的最大底气。要贯彻好D的群众路线,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社会治理变成亿万人民参与的生动实践,让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

(一)坚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根深则叶茂,本固则枝荣,人民群众是根本。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D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新时代新征程,要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充分激发人民群众中蕴藏的智慧和创造力,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参与感。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努力破解惠民政策“落不细”、为民服务“跟不上”、群众意见“上不来”等问题,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集思广益、齐心协力做好基层治理工作。

(二)加强D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在我们D的建设中具有引领性、贯通性、支配性的作用,是增强D的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奥秘所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对D员干部来说,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真正搞清“怎样做人”“怎样为官”等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群众观。把“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善于体察民情、听取民声、顺应民意,以D组织的优良作风把好社会治理之“舵”,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工作成效。

(三)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众人拾柴火焰高。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通过发挥D组织的引领作用,建立由D组织主导,为群众提供有效服务的自治新机制。坚持优先协商,强化沟通对话意识,让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基层民意渠道,召开自治协商座谈会议,面对面答疑解惑、听取意见、解决问题。D组织要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助推群众自发性组织发挥正向作用,促进其依法依规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基层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