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政协*市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和《政协*市委员会关于对政协委员进行年度述职考评的实施意见》,采取自我述职、民主互评、集中审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每位委员的年度考核等次,评选表扬优秀等次政协委员。
二、述职对象
*市政协常委会议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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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委员参加政协系统社会公益活动(以委员自行向市政协报送为参考)。
15.委员积极协助政协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16.专委会、界别、“协商于民”政协委员工作站(联络组)工作涉及评先评优的,名额不超过对象总数的30%。
八、组织领导
在市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成立委员述职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委员工作室主任、副主任和专门委员会主任为成员。市政协办公室具体负责委员履职考评工作,委员工作室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界别、委员联络组配合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