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关于组织纪律研讨交流材料

更新时间:2024-06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十八大以来,主席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增强全党组织纪律性作了深刻阐述。总书记强调,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要明确组织纪律界限,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行为。这些重要论述,为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组织严密是我们党的独特优势。回顾党的百年历史,正是依靠铁一般的组织纪律,凝聚起全党的意志与力量,从而赢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就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正式提出“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对“四个服从”做了更为全面的阐述;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一个重要议题是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将民主集中的原则丰富为六条;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的行为作了全面规定,为党员遵守组织纪律提供了遵循;党的十二大之后制定的历部党章都明确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修订党章和其他重要党内法规,建立了更为完善的组织纪律保障机制。历史充分证明,党的组织纪律健全,党的组织纪律执行得好,党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得到有效发挥,党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才能得到贯彻执行,党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

(二)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历史充分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组织纪律执行得好,党员的组织观念、党的意识就比较强,就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什么时候党的组织纪律执行得不好,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的情况就容易出现,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削弱,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主席总书记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从第七十七条至第九十三条,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规定,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组织纪律“红线”,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这就为广大党员干部明确了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能做。我们作为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组织纪律的规定,人人知敬畏,个个守底线,真正让组织纪律成为“全天候带电的高压线”,持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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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的深入学习,特别是对照关于违反组织纪律的处分条款,查摆自身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在思想上对组织纪律要求和内容认识不清,片面的认为组织纪律就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工作中比较重视集体研究决策,但对于其内涵学习和把握的还不够深入。比如,在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时,作为政府主要领导,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出思路,主动抓基础、抓指导、抓督办、抓落实不够,思想和行为上还存在权衡折中的现象。二是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不够经常。在政绩观方面,对上负责多与对下负责,与基层党员干部深入交流沟通得少,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的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比如,经常借口工作繁忙,不能主动参与组织活动,下基层调研时也以抓经济工作为主,与基层党员干部交流的少,听基层党员给自己提意见建议的机会不多。三是对组织纪律抓得不严。工作作风不严谨,一定程度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下级组织在工作中是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请示报告还抓得不紧。比如,对一些部门领导工作中出现不按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不按要求进行请示报告、不按程序上报政府常务会议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系统工作严肃性和政令通畅的风险隐患,考虑到可能影响该部门的绩效考核,没有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主席总书记强调,加强组织纪律必须增强党性。强化组织观念和党的意识,就是要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组织信任,让人民满意。今后,我将坚持用xx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从中不断汲取真理的力量、信仰的力量、奋进的力量。在组织引领下坚定政治方向,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做到政治立场上不东张西望、政治原则上不左顾右盼、政治担当上不上推下卸。在组织约束下严守政治规矩,用五个必须正心修身、用七个有之自我诫勉,把严明的政治纪律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学习领悟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善于从党和人民的立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主席总书记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保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法宝。今后,我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团结、敢于担当负责,杜绝“家长制”和“一言堂”;积极带领班子成员参与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好政府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时,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坚持把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加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经常性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多到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现场办公,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多倾听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着力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规范运用好督查和通报机制,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转变政府系统工作作风,以饱满精神和过硬作风履行好职责、服务好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好《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加强政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质,锤炼扎实过硬工作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同时,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严抓好对政府班子成员、工作部门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及家人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监督,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态化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包括组织纪律在内的各项纪律严起来、硬起来,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