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纪委二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部署,圆满完成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构建责任体系为支撑,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探索通过党代会常任制,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建立系统完备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积极探索落实“两个责任”的新措施、新办法、新经验,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把有效解决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任务不清、落实不力作为重点,建立健全落实党委班子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主要领导责任的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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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坚持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为主体,具体抓好任务落实。
(二)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注重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加强工作指导,党委(党组)和纪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具体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协作机制,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明显成效,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面向社会开展履行“两个责任”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