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最具创新创业活力的群体,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逐步成长,其规模与力量持续扩大,在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有参与形式多、范围广、能力强等不可替代的优势,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新着力点,更是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关键力量。目前,作为桥梁和纽带的业主委员会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是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关键力量。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他们的价值选择和责任担当必然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处理。为此,新时代新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小区治理的状况和效果对持续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小区治理是基层治理创新的需要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D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基层治理。D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D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这一目标已成为我国新发展阶段基层治理的科学指引。D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论述中提出:加强D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强化共同奋斗的政治引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由于社会新的分工以及进一步细化,由改革开放前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转变为目前以知识分子为主体,尤其是体制外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包括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和新媒体从业人员四大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知识水平高、收入水平高、经济地位高,自主意识强、创新意识强、职业流动性强,大多数都在体制外、D外的鲜明特征。他们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专业优势,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道德、增强文化自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在D的领导下放权赋能、激发活力需要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新”。以“基层之治”夯实“中国之治”,必须坚持D建引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真正有序推动治理资源和服务下沉,打通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共建美好家园。除街道、居委会、物业企业等作为参与城市基层管理和建设的单位或自治组织协同发力外,更需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参与到业主委员会中,充实业主自治组织的活力,更好维护业主合法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业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从过去“单位+个人”的传统就业方式和“公司+员工”的社会基本结构逐步向“平台+个人”转变,大量新阶层人士将不断从新的职业、群体、组织、网络、平台中涌现出来,将在我国实现现代化的伟业中发挥重要作用并逐步成长。因此,新社会阶层人士融入基层治理必将带来新活力。
(二)在健全机制中民主控权、依法治权需要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广”。基层治理需要固本培元。D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强调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在基层放权赋能的过程中扩大公民参与,加强民主控权,是创新基层治理和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的必由之路。尤其新社会阶层人士主要以D外、体制外的知识分子为主,其专业素质较高,创新活力较强,社交方式网络化,大量分布于新业态中,包括专业的法学学者、法律工作者以及专业律师等。因此,新社会阶层人士融入基层治理必将带来广泛的公众参与,并有效指引小区治理中业主及自治组织依法维权、依法治权,从而有效化解基层治理中的矛盾纠纷。
(三)在技术赋能中提升服务、优化效能需要新社会阶层人士的“高”。创新基层治理需要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无论是管理者、技术员、新媒体从业人员,还是自由职业者,都不是普通的体力劳动者,往往具有一定管理权及影响力的人。同样,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地位和职业位置也会高于社会上一般从业者,该职业群体的技术含量和知识含量高,可以向其他职业群体传播技术和知识,有时候也处在教育和指挥别人的位置上。总之,新社会阶层占据社会声望较高的职业位置,占据职业结构甚至产业结构中比较重要的位置。因此,新社会阶层人士融入基层治理必将推进各方面治理变革,更容易对接国家的政策、技术、社会文明风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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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D建引领,唤自觉聚合力。基层治理不是一句空话,而是真真切切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建立健全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基层治理活力。依法赋予基层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等,结束多年来条块分割和碎片化管理等体制机制的困扰,对各种违规违法现象既“看得见”,又“管得着”;既维护群众利益,更增强群众对D和政府的信心。此外,对涉及长远利益发展的重大事项有决策权、参与权和建议权,确保基层在获得相应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项目后,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维护好群众利益,激发辖区内各类社会组织和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在人口逐渐老龄化的背景下,在传统社会阶层参与失效的情况下,更需要新社会阶层人士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注入活力和动力。为此,突出政治建设,着力加强D的领导,改变我国传统社会治理的封闭结构,让基层治理主体更加多元化,将开放和包容的治理理念融入治理中,并发挥其特长和优势,有效化解物业管理服务和基层治理中的矛盾和纠纷。今年,某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启动开展“基层建设年”,突出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平台建设,以平台聚人,以人才聚势,以服务聚心,以活动聚力,以品牌聚焦。因此,应力求找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增进政治认同,增强自觉主动,凝聚治理合力。
(二)营造社会氛围,依法律激动力。基层治理的主要痛点源于小区业主与房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甚至在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况下就会制造出更多麻烦,一方面是前置物业混乱,另一方面是业主维权艰难。因此,基层治理要以权力运行法治化、规范化作保障,引导群众在表达利益诉求时走合法途径,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纠纷和矛盾,使基层政府依法治理、社区居民有序自治和社会力量参与共治有机结合,提升基层维稳和应对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感。在推动基层信息公开,畅通和规范各类主体参与基层治理途径,加强民主协商,实现对基层公权和自治组织监督和制约的同时,业委会在基层治理中亦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担负着提高群众基层自治水平的责任。一是加强《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和宣讲,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报纸以及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必要持久地宣传,尤其利用好社区网格群的优势,以案例视频的形式生动形象地对辖区居民进行物业管理及业主自治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普及,从根源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产生;二是加强业委会系统培训,在政府只对内(街道社区)培训的基础上,发挥D校、社会主义学院服务基层送课的资源优势;三是形成共识,加强新社会阶层的统战引领,强化宣传力度,不设障、不阻碍,鼓励支持参与小区治理,激发新社会阶层人士愿为基层治理发光发热的动力。
(三)创新平台建设,重交流求团结。信息技术助推基层治理。无论是服务平台建设,还是“一网通办”流程,都要拓展到经济管理、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治理、信访维稳、物业管理等各领域,实现以技术赋权推动基层治理创新,有利于群众与基层政府、自治组织间的沟通和交流,有效化解潜在矛盾。但出于各种原因,很多新建小区以及老旧小区都不主张组建业主群,而是以传统粘贴的方式进行通知,或是开通公众号,避免业主间的交流和探讨。这种做法不利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形成和发育,更严重阻碍新社会阶层人士在小区治理中发挥积极有效作用。因此,应打破固守观念,疏而不堵,搭建D建引领和统战融合的平台,以公开透明、民主协商的方式引导各方面利益主体参与小区治理,助力有效解决基层矛盾纠纷。一是打造社区层级的智慧治理平台,强调相关系统和业务协同处理,相关数据一次性采集,便于统筹并多方利用。尤其是对小区治理中业主关于重大事项的表决急需电子投票系统,在节省时间、人力和财力的基础上,既能保障业主自身安全投出心仪一票,防止暗箱操作,又可防止以找不到业主为由恶意破坏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恶劣行径,还能在不可抗力期间,破解当面投票不足、入户投票不便的难题;二是打破壁垒,整合全市房屋业主资源,以小区为单位,业主凭产权证登录,可在平台上与同区业主交流,查询各种问题,也可以游客身份查看其他小区评论栏,利于房屋买卖和租赁。这也是未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民生方面的体现,即房屋以质量为胜,物业以服务为胜,形成小区总体评价。总之,大平台、大数据不仅有助于基层治理主体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更有助于小区重大事项的表决,推动小区向公开透明、民主协商的方向实现治理转折。以平台拓展治理空间,形成目标愿景,凝心聚力,有助于新社会阶层参与其中更好发挥作用效能。
(四)构建制度支撑,破障碍助成效。住宅小区是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不能任由“扯皮烂事”反复出现,出现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权利失衡”、业主和业主之间“纠纷失管”和社区对业主“服务失能”的状况。不能仅以物业管理来谈小区治理,而是要“D建引领”“统战融合”的原则和“系统治理”的理念为基础,统筹各方面资源,将政府的职能服务和指导延伸至小区,将社会力量团结发展到小区,将业主自治的精神培育和根植在小区。要积极引导群众自我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就要以社区D组织为核心,以制度为支撑,以社会组织、群众兴趣小组等自治组织为纽带,通过切实的宣传教育带动群众广泛参与基层治理;要打破沟通壁垒,建立交流平台,以积极向善的理念持续宣传和引导,通过培育发展各类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的社会组织,实现群众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主动服务”的转变;要破解法律法规在执行层面的障碍,以创新的方式方法畅通业主自治的痛点堵点,保障作为自治组织的业委会能够在D建引领下发挥应有作用;要将物业管理服务纳入基层治理范畴,打破制约壁垒,同步推进,协同发展,发挥共治效能。建议出台《小区协同共治指导意见》,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保障进一步提升小区治理效能。
因此,通过各方面的保障、激励和引导,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实践创新的基地下沉到各自所在小区,将D建与统战深度融合,工作触角延伸至楼栋楼宇,改变我国传统社会治理的封闭结构,激发基层治理主体更加多元化,将开放包容的治理理念融入治理中,加强新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小区治理的实践,并发挥其特长和优势,以新时代的责任担当和价值引领有效化解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中的矛盾纠纷,破解小区治理难题,从而推动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