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的建议

更新时间:2024-04 来源:网友投稿

虽然近年来我们通过改造提升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新型消费商圈、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力发展首店经济、小店经济等方式,集聚优质消费资源,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创新培育和开展促销活动,大力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等方式,促进消费提质扩容。但是对标成都等国消费中心城市,除了在总量上差距明显外,在消费基础设施投入、吸附外来消费、消费载体场景打造、政府重视程度等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一是加大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消费新场景、新载体投入不足。我市提出了力争年均投入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市级支持资金超过2亿元的资金匹配计划。但在前期组织相关县市区(园区)进行项目申报时发现,区县几乎没有明确的项目配套资金,对比成都每年专项支持资金3亿元,整合各类资金过10亿元的财政资金支持,我市对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足。

二是满足中高端消费需求的场景载体不足,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不够。对比成都、重庆,我市缺乏像春熙路—太古里、解放碑—朝天门、宽窄巷子、观音桥等知名商圈载体。在高端会展、精品零售、文化休闲等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城市建设在商业设施的规划布局中,缺乏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的谋划,城市核心区的高档商圈、步行街、夜间经济集聚区等高品质消费载体规划建设滞后,缺乏特色和亮点,消费吸附能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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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对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的认识理解不深入,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市级层面,还仅仅停留在商务部门唱“独角戏”的阶段,政府层面的组织领导、市级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还没有健全完善、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发挥不足。

鉴于目前的情况,提出3点建议。

一是建议强化组织保障。借鉴成都、重庆建设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做法,启动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和建设,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X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的意见》。

二是建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议市财政单列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匹配资金3000—5000万元,同时整合商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经信、住建等市级部门相关资金,全力支持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消费促升级的项目招引力度,通过招大引强不断输入源头活水。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支持企业利用商标、知识产权、仓储商品、股权等进行抵质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增加汽车按揭贷款发放,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