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悟

更新时间:2024-03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12月,D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自D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这三次修订,把D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法纪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D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D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通过此次全省“组工讲坛”,我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深刻认识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切实做到以加强自身纪律建设推动D的纪律建设,为D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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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是D的生命线。作为规范D组织和D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D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D的二十大报告肯定了这十年来从严治D的成绩,但也明确指出,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这一次修订的《条例》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D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D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D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D、加强纪律建设进行的再部署、再动员,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二、学深悟透,准确把握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的主基调,充实完善D的纪律要求,扎紧管D治D的制度笼子,不断增强D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D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一是进一步发挥依规治D的政治保障作用。《条例》牢牢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明确要求坚决维护D中央的核心、全D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D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旗帜鲜明地向全D全社会传达了坚定不移向和D中央对标看齐的政治决心和政治态度。二是进一步严明D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完善保障D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写对不顾D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D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对维护D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做出了具体指导,确保D员及各级D组织能够正确处理好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三是进一步促进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条例》增写了“执纪执法贯通”,将D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进一步上升为执行原则,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纪法协同,精准执纪。除此之外,《条例》还进一步促进了D纪政务处分匹配,充实完善了从轻减轻处分、D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首犯从重等规定。四是进一步完善严管厚爱相结合机制。《条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和不追究责任,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专心致志为D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五是进一步突出纪律建设的全覆盖。《条例》对D员行为进一步覆盖到网上网下,要求D员干部网上网下保持一致;对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涵盖面更广,针对性更强;对离职和离退休D员违规违纪的纪律惩处更严密;对受请托人、新任官员的纪律要求更严格。真正做到了在D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在管D治D上,没有特殊D员,不留死角和空白。

三、学以致用,强化自我使命担当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D员,必须要遵守D的纪律,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D章,严格执行和维护D的纪律,自觉接受D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要坚持理论学习,真正把《条例》牢记于心。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原原本本认真学、联系实际深入学,在学习过程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充分学习《条例》原文、释义读本等,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强化纪律意识,在工作生活中自觉践行《条例》。带头讲政治、守规矩,用实际行动将D的纪律严起来。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严管视为厚爱,自觉做到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廉洁勤奋、求实创新,切实履行D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三要树立斗争意识,以实际行动捍卫《条例》权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D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时刻牢记D的纪律规定,主动发挥D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敢作敢为的工作作风,努力为D的各项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