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4-03 来源:网友投稿

目前,我县城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X家,从业人员X人。全县共有住宅小区X个,其中: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X个,单位代管住宅小区X个,由街道社区托管住宅小区X个。管理面积X万平方米。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依法规范物业服务活动。一是加强联动机制。依据《X物业管理条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问题,我局与X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协调处理X小区别墅区住户私自分离暖气支管道、X换热站供热不均衡等供暖问题X起,X小区铲除绿地违建停车场等绿化问题X起,X花园强电线缠绕天然气管道、X花园楼道堆积杂物、X花园“飞线充电”等安全生产问题X起,X花园停车占用消防通道问题X起,移交X监管部门处理X花园等乱收费问题X起,通过部门联动机制协调处理各类问题,使《条例》的震慑力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了物业服务质量。二是加强行业规范。按照《X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暂行标准》、《X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X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会同X业主委员会等组成考核测评小组,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情况进行测评,同时,将测评结果与物业企业信用档案挂钩,向社会公示。对个别服务质量差、业主投诉上访多、不按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服务、失信经营的企业,指导居民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违约经营、严重损坏业主合法权益的物业企业,依法及时清退出物业服务市场,进一步推动了物业企业良性发展。

(二)切实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体系。一是明确收费标准。我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X指导价,依据《X高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X价发〔X〕X号)要求,X物业服务等级被评为X级,收费标准为X元/平方米·月;X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被评为X级,收费标准为X元/平方米·月;其余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均未评级,暂定为最低的X级,收费标准为X元/平方米·月。我县低层小区物业服务费为X元/平方米·月。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组织X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召开了“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推进会议X次,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公布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企业简介、服务合同、业主公约、公共用水电情况、公共部位收益及用途、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检查、与签订物业服务“合法经营、规范收费”承诺书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公示行为,做到了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目前,我局督促X家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法经营、规范收费”承诺书X份,物业服务企业公示收费信息的住宅小区X个,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册数X份;为群众办实事、受理群众投诉举报X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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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淡薄,对业主反映、投诉的问题不能及时或者不予解决;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起不到监督作用;物业管理价格机制不灵活,物业服务企业是微利行业,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收益周期长,价格机制灵活度低,物业企业服务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住宅小区内油烟、噪音、污水治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矛盾纠纷排查、乱停乱放、乱堆乱建等整治工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和标准,从严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违约经营的行为,按照《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要求,对业主投诉多、服务质量差、不诚信经营、经多次督办拒不整改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强化服务效能。通过开展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提升年活动,努力实现“六个明显变化”,即: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物业企业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业主自治管理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住宅小区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明显改善;物业管理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明显治理;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率明显增长,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四是强化优胜劣汰。建立完善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依法依规公开企业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部门共享,探索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负责人备案制度,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清出物业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