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全县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红”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统筹推进全县经营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为 2024年首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就做好全县一季度经营主体发展“开门红”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促进经营主体量质双升的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创业需求和经营主体发展需要,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全力推动经营主体提质增量。以一季度经营主体发展“开门红”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措施
(一)千方百计挖掘增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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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结合经营主体“壮苗”行动、个体工商户“问情服务”“小个专”党建等工作,在试点基础上深度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实行针对性、差异化发展支持,建立“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录库按需帮扶。
2.扎实推行服务型监管。积极推动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施“综合查一次”、依法诚信经营主体“无事不扰”。落实轻微违法依法免罚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智慧审批、智慧监管、智慧服务“三网”和大数据能力中心“一中心”建设及功能完善,为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一季度“开门红”工作,各市场监管所、大队务必高度重视,结合重点任务安排,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成立经营主体发展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同时要集中资源力量,聚力服务经营主体发展,推动实现一季度经营主体“开门红”。
(二)加强指导督办。各市场监管所、大队要按照既要发展数量、又要发展质量、还要依法合规的要求,统筹本地区一季度经营主体发展“开门红”工作,注册股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和督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见效。督察股还要结合行风建设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强重点领域行风监督,防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生,为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提供坚实的作风保障。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对一季度“开门红”相关行动、政策措施的宣传,注重梳理、总结服务创业、促进经营主体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高度关注相关诉求和舆情动向,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化解矛盾,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