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成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各项目部相应成立了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明确相关部室的责任,压实工作责任,发挥好“排头兵”作用。公司制定详细方案和实施计划xx个,落实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分工、设置专职(兼职)人员xx名,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能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的促进劳务实名制工作开展与实施。
(二)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职责担当。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工作部署,班子领导高度重视,坚决扛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将根治欠薪工作上升公司党委“一把手”工程,对在建xx个项目作为公司重点“工程项目”、保底线工作来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题调研、亲自研究安排部署xx余次,高位推动根治欠薪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形成不想欠、不敢欠、不能欠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日常监督,定期排查管理。严格落实“一月一排查、一季一巡查、一年一督查”的检查机制,定期对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欠薪工作排查,建立欠薪排查台账,统一指挥各项目部、全员参与、协作配合,分工、分区域对xx家在建项目单位随机查看劳务实名制登记、培训、上岗、劳务工退场等一系列资料排查200余次,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落实项目建设单位欠薪风险隐患防控管理,对工作基础薄弱、存在欠薪风险隐患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纳入风险台账管理,下发风险提示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在重要关键时间节点,实行日报告、周调度和随时报告制度,着力补短板强弱项。
---此处隐藏2216字,下载后查看---
(三)严格考核管理,实行靶向治理。将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在时间节点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好)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执纪问责。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信用惩戒。对项目建设单位存在欠薪风险的列入“黑名单”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信用监管力度,重拳打击项目建设单位存在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在信用监管与安全生产、招投标、评奖评优联动,取消参与公司项目建设招投标资格。
四、聚焦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
(一)多渠道开展宣传,畅通维权渠道。利用集中宣传日和项目常态管理考核时机,向项目建设单位、农民工朋友分发口袋书、宣传册和应知应会xx余份,在xx个项目建设地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张贴投诉二维码,公布主管部门维权投诉电话,提高了农民工群体依法维权、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通过与签订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拖欠工资的承诺书》xx余份,告知关于工资支付各项权利义务,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保障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
(二)评选标杆树导向,发挥示范作用。根治欠薪工作由“治欠”向“防欠”转变,评选标杆树立导向,树立一批高质量落实工资支付制度的在建工程项目榜样,提升根治欠薪工作实效。依托“智慧工地系统”及日常开展常规检查,发现和培育“无欠薪标杆单位”,对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无欠薪”,组织颁发“无欠薪标杆单位”标牌,授牌“无欠薪标杆单位”xx个,通报表扬成绩突出的xx家项目建设单位和xx名个人。通过选树典型,正面宣传等方式,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示范引导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对标看齐,从源头减少欠薪隐患。激励公司项目建设单位创先争优。
(三)化解舆情防风险,守好欠薪底线。积极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等部门建立重大舆情联动处理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加大日常监控力度,紧盯欠薪线索平台,政府部门转办线索等信息,健全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调度、及时处理,工程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对项目建设单位,精准施策,依法分类处置,快速化解欠薪风险隐患问题,及时核实化解,将欠薪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欠薪舆情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