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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统计调查工作。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安排意见》,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保障机制,助推统计改革发展,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加强基层统计调查力量方面,要求乡镇(街道)要配备1至2名专职统计调查人员,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和设备;部门、企业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调查工作岗位,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正常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保证统计工作人员相对稳定,人员变动需征求上级统计部门意见;要将统计工作纳入乡镇(街道)考核评价体系;承担报表任务的重点企业统计人员更换、调动要提前向统计部门备案。加强对基层统计调查人员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和水平。在建立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方面,各县区要推动发展改革、工信、财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与统计调查部门建立共享协同机制,实现统计调查数据、部门行政记录互联共享。
二、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各县区要树立和践行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政绩观,扛牢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夯实基础、规范程序,着力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农村统计数据由乡镇独立完成上报,乡镇要为数据搜集管理和真实性负第一责任。目前,各县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统不全和统不准的问题,究其原因还是乡镇统计数据归口作用发挥不够,统计主体责任没有压实。有的乡镇对自己家底不清不楚,对近年来本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活动主体、种养业规模户、合作社的情况不清楚,这些单位种(养)了什么、种(养)了多少不知道,数据采集统计不够全面,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农村统计主体责任,把农村统计当成常态化的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当作一项服务经济的工作,乡镇主要领导关心、分管领导上心、统计员尽心,这样就能干好农村统计工作。二是强化数据审核。乡镇要把质量控制贯穿在统计报表各环节全过程。采取公式审核+人工审核方式,在直报平台中利用审核公式进行审核,包括平衡关系审核、极值审核、年度对比审核、表间审核等,及时发现报表中的逻辑错误和异常指标;人工审核对主要指标数据进行排序、对比、匹配、汇总或模板查询的基础上,通过人工经验判断,找出位次变化较大或极高、极低的极值。排除由于指标口径理解错误或计量单位错误导致的极值出现,避免数据出现较大波动,将主要指标数据和增速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观察数据异常变动情况。对于有重大变化的数据应重点核实。三是加强源头管理。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农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统计数据管理,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加强数据归口管理,层层把好数据质量关,发挥源头数据“第一关口”作用,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三、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县区要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促进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提升基础统计能力,充分发挥农业统计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是规范报送流程。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上报的农村统计数据,取数各环节要规范,来源明晰可追溯,坚决杜绝数据无“根”现象。规范化是基层统计的“软实力”,也是源头数据质量的“硬支撑”,各乡镇要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实事求是填报数据,不得虚报错报、不得重报漏报、不得迟报不报,对于网络传输的,要符合保密规定,在规定的统计内部网络环境下报送;送交报表的,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要签字盖章,规范工作流程。对上一级统计机构审核反馈的问题,包括数据异常,要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复核,在规定时间限内修正重新报送。二是完善统计台账。乡镇要明确基层统计台账建立、保存、交接等制度,做到数出有据、取数有痕。乡镇统计数据要做到“多龙头进水,一个龙头出水”,防止统计数据与行业相关数据相矛盾。在上报统计报表前,必须建立对应的统计台账资料随时备查,做到台账完整规范,数据准确无误。统计资料管理人员变动时,应正式办理资料交接手续。按规定乡镇(街道)必须保存分村的统计资料,年度资料永久保存,定期报表、资料保存五年,汇总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及普查资料应当长期保存。一定要保管和完善好调查取得的原始台账,以台账来说话,以台账来算数,以台账来规范工作,这样既符合统计制度,又保证数据来源于最基层,经得起上级统计机构的核查检查。三是加强业务学习。乡镇统计员(尤其是新变动的)要加强统计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落实执行《**省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报表制度》,对统计范围、数据采集、指标解释、政策方针、农业统计业务知识、农业生产知识、联网直报平台操作方法等方面进行学习,提高统计业务能力。
四、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要树牢共同价值理念,守好职业道德“防线”。统计调查人员将数据质量作为价值追求,是创优统计服务、做好统计监督的前提。要大力倡导统计调查人员“察实情、做实事、求实数”的作风导向,并结合实际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统计调查干部认清抓数据质量“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以高尚职业情操、强烈责任担当,守好职业道德“思想防线”。二要树牢法治思维理念,守好统计法纪“红线”。搞好统计工作,就要在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上下功夫。各县区要多措并举举办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班等,将统计法律法规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使领导干部、统计调查人员的法纪“红线”意识不断增强。三要树牢依法治统计理念,守好数据质量“底线”。统计调查部门既是业务队伍,更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守规矩,使遵规守法成为内在需要,用实际行动守好数据质量“底线”。着重抓好数据质量管理,要按政策法规调查,按制度程序统计,形成遇“数”看规则、报“数”讲程序的良好氛围。
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