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书记在2024年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体学习会上的研讨发言材料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监督、执纪、问责是D章赋予D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三项根本职责,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共同构成纪检监察工作的完整体系。D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D中央高度重视加强D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规范化制度化,先后多次修订《中国共产DD内监督条例》(2016年)、《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2018年、2023年)、《中国共产D问责条例》(2016年、2019年),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D内法规依据和制度遵循。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推进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精准用好问责利器,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下面,围绕中心组研讨交流主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我谈几点体会。

一、问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环节

在由监督、执纪、问责构成的纪检监察体系中,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线,是执纪和问责的前提和基础,而执纪和问责是监督的拓展和延伸。监督是日常性工作,以发现问题为主,问责和执纪是对发现问题相关责任人的惩戒性工作。执纪是对违反D纪政纪的一种处分,而问责是对责任缺失的一种追究,是保证各项责任落实的有力手段。问责主要是对各级D委、D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对主要负责人的问责,是对落实D组织管理治D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监督、执纪、问责体现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D下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

在D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中,作为推进D内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成果,《中国共产DD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D问责条例》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秉持的三把利剑,为纪检监察部门依据D内法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法理依据”。从D内法规体系的位阶上看,三部条例都属于基础性、主干性D内法规,发挥“四梁八柱”的支撑作用,聚焦解决管D治D宽松软问题;在“一加四”为基本框架的D内法规制度体系中,三部条例都属于监督保障法规制度,确保D员和干部行使好D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从中央D内法规、部委D内法规、地方D内法规体系构成上看,三部条例都属于中央D内法规,是对全体D员和各级各类D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D内法规。

问责条例既是对纪检监察机关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也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工作情况的自我约束,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D的责任,是纪检监察体系的关键环节。问责条例的修订与执行,都与纪律处分条例和D内监督条例密切相关,三部D内法规相辅相成、协同推进,一体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2016年版D内监督条例中有6处涉及问责。比如,第15条明确规定,D委(D组)应履行的四项监督职责之一是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再如,第28条明确规定,纪委派驻纪检组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D组织报告,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最新版纪律处分条例工作纪律条款即第137条明确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处分。D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问责的相关规定,与问责条例规定相互衔接、相互配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三者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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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压实问责责任。明确重申问责时效,即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应当严肃问责。通过压实管D治D责任,督促各级D组织和D的领导干部自觉做到敢于问责、善于问责,以问责树起管D治D的制度刚性。

二是明确问责基本要件。明确规定问责主体是D委(D组)、纪委和D的工作机关。明确规定问责客体是D组织、D的领导干部,重点是D委(D组)、D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明确规定问责事项是11种失职失责情形。明确区分界定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三种具体情形。明确规定对D组织和领导干部问责的具体方式。

三是细化问责工作程序。针对问责实践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和实施操作难问题,问责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科学设置问责程序,依规依纪严格问责、精准问责。问责条例明确规定问责的程序性要求规定,在启动问责、调查情况、形成报告、审批决定、实施执行等5个环节予以明确规定,为实现规范化问责和精准化问责提供了制度遵循。

四是强化严格精准问责。问责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D的重要制度利器,颁布了就必须不打折扣贯彻执行,推动问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定和修订问责条例,既可以减少问责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也可以彰显D中央严格精准问责的鲜明态度。只有在问责制度上不断健全完善,才能层层传导问责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问责机制。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