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的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06 来源:网友投稿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听取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十四届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对照市纪委工作方案提出的“四风”突出问题,结合我县作风建设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坚持抓重要时间节点,严查一批顶风违纪案件,曝光一批典型问题,约谈一批领导干部,问责一批领导干部,开展一批专项治理,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全面深入彻底整改到位,以“点”带“面”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维护好XXx风清气正、健康清朗的政治生态。

二、工作措施(一)严查一批顶风违纪案件

1.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市纪委交办督办和县委巡察发现以及审计移送、执纪审查、专项督查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出重拳、下狠手,无论涉及到谁,处理靠高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决不搞特殊例外,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护短遮丑,让顶风违纪的人付出终生难忘的代价。

2.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强化综合协调职责,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主动出击发现问题线索,规范审计、巡察、执纪审查、专项督查、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处置,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对形势的研判,对交有关单位查办的问题线索,定期汇总分析,针对面上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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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考核比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委对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级部门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大扣分比重,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组织实施(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加大查处力度,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协调。县纪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协调,县委巡察办,县纪委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以及各纪检监察室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协作配合。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同巡察、审计、财政、税务等监督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共享监督信息,织密监督网络,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邀请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等主责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帮助纪检监察机关厘清政策界限,提升监督执纪的水平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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