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技创新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根据《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23》显示,全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达72,15%,继续保持全国第八、中部第一,在“中等创新地区”中排名前列。2023年,全省社会研发投入总量达xxxx亿元,同比增长8,14%;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之比提升到2.33%。2023年5月,我省被国务院表彰为2022年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明显”督察激励省份。
二是科技创新基础不断夯实。我省建有脉冲强磁场、精密重力测量、深部岩土工程扰动模拟等6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其中4个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国家实验室实现“零”的突破,在光电科学、空天科技、生物育种等领域先后布局建设的10家省实验室运行良好。在鄂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进展顺利,累计获批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达18家。建有智能设计与数控、数字建造等2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居全国第四。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总数居全国前五。
三是创新驱动发展成效不断显现。2023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xxxx亿元,同比增长10.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2.02%,较上年提高1.42个百分点。2023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xxxx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达xxxx家,技术合同成交总额达xxx亿元,与2018年相比,分别增长xx%、xx%、xx%。2023年,全省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达到16家,居全国第三;国家级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达24家,居全国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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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高地的建议
(一)高起点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构建创新网络。坚持将我省科技工作放在国家重大布局中谋划推动。一是加快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建设。狠抓落实国家层面的51项支持事项、省级层面的98项建设任务,建立健全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增强创新引领功能,不断提升区域科创平台支撑力、技术创新策源力、创新生态吸引力、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力和资源要素保障力,全力打造成为原始创新策源地、离岸科创集聚地、产业合作新高地,建成国家创新体系重要战略支点。二是主动对接和深度融入高能级的创新网络。从国内看,积极对接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国际科创中心,认真学习借鉴深圳等地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及运作模式,主动作为携手湖南、江西共建长江中游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积极争创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形成政策互鉴、协同攻关的创新网络。从国际看,强化与全球创新网络的交流融合,提升企业开放式创新能力,培养企业全球性思维,鼓励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在全球布局研发中心。打造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标国际先进运营模式,吸引国际优秀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合作。通过政策激励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
(二)高效能统筹开展有组织科研,锻造创新优势。整合全省散布于各高校科研院所、彼此联系不紧密的创新要素,破除各类壁垒,统筹开展针对性更高的有组织科研,将科教优势转化为系统性的胜势。一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和五大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开展高质量协同创新。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围绕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布局建设高水平协同创新中心,汇聚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开展联合攻关,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推动重大原始创新和关键技术突破转化为先进生产力。以用为导向鼓励探索协同创新有效机制和路径,贯彻教育评价改革精神,不断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二是紧跟全球科技发展大势,围绕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需求,加快建好用好各级实验室平台。各级实验室按照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凝练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显著的研究方向,产出战略性关键性原创性重大科技成果。做好国家实验室入轨服务保障工作,在光电等优势领域争创国家实验室和基地,建设展现全省优势、代表国家水平的战略科技力量。推动10家省实验室高水平独立运行、自主发展,分期设计绩效发展指标,实行短期年度考核与长期绩效评价相结合,促进实验室科研能力提升,打造我省战略科技力量生力军。
(三)高质量落实以用为引领推动四链融合,推动成果转化。遵循市场经济和科技创新规律,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瓶颈,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紧密衔接联动。一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单位通过奖励、有偿转让等方式与成果完成人约定所有权分配比例或赋予成果完成人成果长期使用权。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改革试点,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国资管理、税收政策、知识产权等制度体系的衔接统筹。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大力推行“揭榜挂帅”等项目组织模式,推动政府与企业风险共担、成果共享。以楚天凤鸣科创天使基金为核心构建天使基金群,健全技术交易市场授信机制,拓展创新积分贷应用场景,以金融为纽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二是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支持省技术交易所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转移专职机构,健全成果披露、决策执行、考核评价、收入分配、激励约束等成果转化制度。培育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开展专利运营、科技评价、概念验证、技术投融资等技术转移服务,实现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深化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建设,推动大学科技园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首站和区域创新创业核心孵化园。
(四)高水平营造热带雨林式的科技创新生态,擦亮科创品牌。发挥科技创新中心承载区作用,培育优良的创新创业人才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一是提升我省现有科创品牌的影响力。突出产业生态和赛道思维,巩固和发挥光通信、激光等光电子核心领域领先优势,前瞻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硅光一体化、光电一体化等前沿领域和未来产业新赛道,打造全球一流、充分掌握国际话语权的光电子信息产业链条。聚焦科普领域,全面打造彰显科普+科创特色的东湖论坛,在系统采集我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基础上,借助东湖论坛这一国家级国际化平台,讲好我省科学家的感人故事,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营造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这一品牌的关注度、美誉度、影响力。二是谋划打造一批国际性顶尖科创品牌。丰富顶尖科技创新人才交流平台,定期举办长江创新论坛。初期可聚焦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争取全球相关领域的顶尖专家参会,力争在3-5年将其打造成为科技创新人才交流的知名品牌。活跃创新创业氛围,定期举办省创客大赛、“创业xx”大赛等活动,争取国家和部委各类政策项目支持,积极提升大赛的辐射面、影响力。来自材料库:【公众号:老&船!长^君】最新最全党建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