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数字化赋能乡村运营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县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乡村运营效果欠佳有很多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方面:一是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村集体、村民和市场主体参与乡村运营的积极性不高,人才、资本等没有向乡村回流集聚;二是的价值没有充分开发出来,乡村大量资源资产没有得到有效盘活,缺乏能够让资源变现和增值的乡村运营项目。县针对这些问题,利用数字技术即时、开放、精准、泛在等优势,建立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将乡村运营项目纳入平台管理,从改变信息收集与公开、记账与分红等方式入手,全面重塑乡村运营项目的策划、招商、经营、收益分配流程,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有效盘活乡村资源,畅通人才、资金回流乡村的渠道,形成乡村运营新模式。目前,数字化乡村运营已在15个村开展试点,纳入平台的项目达215个,吸引221名群众、82名乡村合伙人和携程、宿联、和美乡村等知名运营商参与投资运营,实现收益x万元。

一、主要做法

县在充分调研考察的基础上,邀请x农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该平台主要实现了三大功能:一是数据收集处理。由x农道公司对各村资源情况、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摸排收集,录入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为项目谋划、信息公开、运营管理等夯实数据基础。项目运营中,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通过消费者手机扫码等方式自动收集运营项目收益、交易情况等动态数据信息,通过预设算法自动对数据归类分析处理,生成项目收益趋势变化、投资回报周期等衍生数据,为项目运行状况评估、经营策略调整、运营流程优化等提供数据参考。二是可视化展示。通过搭建可视化的前端展示系统和后台管理查询系统,把平台收集和处理的数据信息以图表、图形、可交互界面等直观的方式展示出来,帮助运营主体更好了解项目运营情况。其中,前端展示系统实时统计和展示纳入平台运营项目的销售金额、销售排名、消费记录、分账记录等数据;后台查询管理系统赋予村集体、相关村民等项目参与方不同的查询管理权限,各方可通过网页端或手机小程序实时查看所参与项目的订单、收益等运营情况和发起提现。三是即时分账。通过设置统一收银+自动分账功能,实现项目运营收益统一核算、即时分账。其中,统一收银是指为每个村运营的项目配置独立收款码,消费者扫码支付后,资金进入村集体账户统一核算。自动分账是指每笔收入进入村集体账户后,自动按照约定的收益分配比例记账、对账、分账,分红即时进入各参与主体账户。

数字化运营平台不仅让项目运营信息更为公开透明、收益分配更加快捷公平,更为乡村运营带来了一系列深刻变化。

一是资源转化更加高效。乡村资源资产可分为已开发资源和待挖掘资源。已开发资源方面,过去乡村通过三变改革、三清两建,清算、确权登记了土地、房屋、资金等大量资源,这些资源主要以入股集体经济合作社等方式运营。但在实际运行中,除了将土地流转入股吃地租的少数经营性项目外,其他经营性项目往往没人干或干不长。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出资人往往怀疑经营者把钱装进了自己腰包,经营者又很难自证清白,项目最终因互相猜疑而无法持续。相关资源虽然表面上已经股权化,但实际却没有盘活。通过数字化乡村运营,项目运营过程全面公开、经营收益即时到账,打破了出资人和经营者之间互不信任的僵局,相关资产在项目的可持续运转中得到了有效盘活。待挖掘资源方面,乡村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事活动、人文历史等资源丰富,但因为缺乏转化变现的渠道,未能有效盘活。数字化乡村运营以凡可使用皆可变现,凡可变现皆可运营的理念,策划设计乡村文旅等新型项目,使过去看似没有价值的资源成为新型项目的关键要素,在项目中转化为股权、产生了效益,盘活了昔日沉睡的资产。比如,十八盘乡16个行政村315个自然村,生态环境良好,通过数字化乡村运营,依托登山精神、高山落差、自然风光、艾草种植等丰富资源,打造乡村旅游、红色研学、农事体验、民宿等项目,把曾经无人在意的石磨、石碾、石臼、独轮车变成了研学体验景观,把石墙、土坯房、山泉、山道变成了乡村文旅项目的基础要素,曾经沉睡的资源转化为可盈利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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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数字化乡村运营是对乡村运营路径的有益探索,各县区可在借鉴x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数字化赋能乡村运营的新路径新模式。结合调研情况,对进一步完善数字化乡村运营模式提出以下建议:

(一)稳步探索整县推进路径。县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数字化乡村运营,为稳妥起见,采取了先组建村投公司、试点成功后再组建县级平台的方式,目前正在组建县属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公司,加强对全县资源的统筹配置,促进部门联动、村庄互动,加快构建整县运营格局。各县区在借鉴x经验时,可发挥后发优势,直接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先组建县级平台统筹配置资源,提高数字化乡村运营复制推广效率。建议各县区:一是党委政府统筹,成立县级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公司,把县属可投入乡村运营的资源全部纳入平台公司。其主要职责是:对接专业运营商和投资商,搭建县域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指导推动村级实施数字化乡村运营,统筹梳理收储使用相关政策性资金和可运营资产,策划包装推广跨村联营项目,提供数字化乡村运营配套服务等。二是选取3至5个不同类型的村作为试点,成立村投公司主导本村数字化乡村运营,把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和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等资产,摸清底数、登记纳入村投公司。村投公司可独立运营,也可采取入股、项目合作等方式与县级平台公司合作。探索县域统筹、整村运营的数字化乡村运营模式,总结试点经验后,分类将其他村纳入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逐步实现整县运营。三是各地在探索整县运营过程中,既要大胆深化农村三权分置改革、三变改革,创新数字化乡村运营新模式,又要坚决守住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政策法律底线。

(二)精准谋划乡村运营项目。项目质量是乡村运营成败的关键。在谋划项目时,要借鉴县经验,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大数据收集分析,根据村庄的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精准谋划、组织实施乡村运营项目,确保谋划的乡村运营项目更符合乡村实际和市场规律,能够持续良性运转。建议各县区:一是做好前期调研,准确摸清各村的资源状况,既盘点政府已投入的资源,又挖掘人文风俗、自然风光等潜在资源,把资源基础情况上传数字化平台,形成各村资源数据库。二是明确谋划方向,依托数字化平台分析明确各村资源差异和个性定位,在数字化平台的项目类型库中精准匹配适合运营的项目大类,确定村庄拟运营项目的重点方向。三是凝聚群众智慧,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小组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对拟运营项目的意见,特别是要以项目为单元,分组召集有意向参与的村民充分讨论,形成具体项目意向,确保具体项目更为科学可行。

(三)着力激发各方参与热情。推动数字化乡村运营需要激发内生动力、吸引外部助力,凝聚各方合力。建议各县区:一是发挥村集体引领作用,鼓励指导村集体依托现有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或通过组建乡村振兴理事会等形式,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做好数字化乡村运营的统筹协调、项目谋划、组织管理等工作,发挥好村集体火车头作用。二是强化村民主体作用,加强数字化乡村运营的宣传引导,让村民从成功案例中看到前景,推动村民在思想上认同、在行动上参与,逐步成为数字化乡村运营主力军。在数字技术、市场化运营等方面加大对村民的培训力度,提高村民数字素养和运营能力,为开展数字化乡村运营打好基础。注重发挥乡贤在数字化乡村运营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牵头组建乡村理事会、带头参与运营项目、组织开展宣传营销等,为数字化乡村运营出谋划策。三是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创新乡村合伙人乡村主理人等参与模式,吸引专业运营商、投资商等参与,为乡村带来更多资金、技术、人才等外部资源,用市场化、专业化手段助力数字化乡村运营。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和风险管控。数字化乡村运营是新生事物,需要在探索中逐步规范并管控好各种风险。建议各县区:一是统一建设标准,积极探索推动在国家《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框架下的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地方数字化乡村运营标准和建设规范,防止在大规模建设中因建设标准不一导致数据不兼容、难共享等问题,影响数据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二是建立评估机制,对投资规模大或参与人数多的运营项目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运营商建立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及时淘汰低效失信运营商,切实保障农村经济安全和村集体、村民权益不受侵害。三是保障数据安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规范数字化乡村运营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应用等方面流程,避免数据泄露和滥用,有效保障信息安全和数据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