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x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乡振发〔x〕x号)要求,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稳定就业,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x省第x次党代会精神,保持过渡期内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服务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以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采取有效政策举措,巩固拓展技能脱贫成果,大力增强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

(二)行动目标。过渡期内,以雨露计划助学帮扶为基础,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为平台,全面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促进我市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提升技能素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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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营造良好氛围。相关部门和区县充分发挥教育、学校、基层、企业、社会组织等力量,广泛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宣传,积极引导各类媒体采用脱贫家庭喜闻乐见的宣传方法,在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学前、毕业前、招聘前等关键时点开展集中宣传引导,组织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

(十二)做好信息报送。各区(县)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职责职能加强对所辖各乡(镇、街道)“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工作的统筹调度并及时向上级行业部门反馈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沟通。各区(县)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信息采集和互通工作,并于x月x日前由区(县)乡村振兴部门汇总将“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典型案例及相关印证资料同步报送市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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