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最优地工作汇报

更新时间:2024-04 来源:网友投稿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科技创新价值链上的关键一环。近年来,我市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紧扣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高效率转移、高标准体系、高水平转化等方面的堵点卡点,深化全链条全周期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基本形成源头创新—概念验证—早期孵化—产业落地—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X成为首个获批GX科创走廊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的城市,科技成果转化指数上升至全省第二梯队,年度技术交易额突破X亿元。

一、深化“揭榜挂帅”攻关机制,推动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

全省首推“揭榜挂帅全球引才”机制,通过“揭榜挂帅”营造各展所长、良性互动、整合资源的创新环境,让科技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从“实验室”走上“经济场”,相关做法获中组部、国务院督查室肯定,科技部以《X探索全球引才新路径》为题向全国创新型城市推广,“揭榜挂帅”云服务平台获X省改革突破奖,列入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X目录”,发布企业技术攻关需求榜单X余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近X项,兑现榜金近X亿元。

二、创新“百博入企”合作范式,推动科技成果高效率转移

重视产学研融合,积极探索“百博入企”柔性引才模式,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近三年,“百博入企”机制引进入企博士X名,为企业开展各类技术服务X余次,解决技术难题X多个,帮助企业引进高校团队X余个,引入专家X余名,协助企业制定实施自主研发项目X余项,与企业联合申请专利近X项,起草各类标准X项。

三、构建“一个过程”全链平台,推动科技成果高水平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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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中国技术交易所资源优势,在项目孵化、产业发展、科技金融、人才培养、政策研究等方面全面提升区域技术交易能力,先后与高校院所设立X余家技术转移中心,引进共建X余家新型研发机构,全市纳税千万元以上的工业制造业企业X%以上与高校院所有产学研合作关系。推动X工科会升级为国际科技开放合作大会,累计促成近X家企业与科研院所达成紧密合作,实施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X多项。成功举办2023国际量子光子学大会。

面对新的形势任务,X将继续健全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体系、服务体系、评价体系,全面提升成果转化全过程各环节,形成一个成果库、一批联合创新中心、一支技术经纪人队伍、一批成果孵化基地、一个成果转化“基金丛林”、一揽子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等“六个一”体系,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供给、需求、人才、资金、服务“五端机制最优”,打造成果转化全国最优地、首选地、理想地。

因此,一是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方位机制改革。深化转化载体建设机制改革。依托浙中科创走廊“一廊六城”建设,打造环师大创新圈、义乌高教园区创新圈等高能级科技成果转化载体。推进“X产业光源”大科学装置建设,通过实施X线站、X先进线站和X产业光源“三步走”战略,建设国内首个服务产业的大科学装置。引导推动各类创新企业、科技服务机构与园区双向赋能、精准服务,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联合攻关、科创项目路演等领域深化合作。深化市场运营反哺机制改革。推动大院名校X技术转移中心实体化运营,精准匹配本地产业需求,导入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助力校企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快中技所X中心建设,探索与X网上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形成层次多元、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技术要素交易网络。完善全链条创新创业孵化体系,探索孵化器市场化运营机制改革,建立孵化器利益联动和反哺机制。深化青年人才流动机制改革。做好百博入企“后半篇文章”,实行入企博士参与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积分制绩效考核,推动科研成果从“书架上”应用到“工厂里”。完善产业导向的高层次技术经纪人体系,探索从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遴选青年骨干挂职担任成果转化助理,开展技术转移方向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探索建立技术经纪人贡献积分机制与收益分配机制。

二是加快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转化载体高质量建设。强化合理资金支持。设立专项“概念验证基金”“中试基金”,为“概念验证”“中试”环节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确保足够资金支持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科技成果转化领域,为“概念验证”“中试”环节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对“概念验证”“中试”的实验室及市场验证环节给予特别关注支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健全管理政策体系。提前谋划政策布局,根据“专精特新”等行业发展趋势,加快建立“概念验证”“中试”政策体系。对接地方科技战略需求和本地产业链优势,建立“概念验证”“中试”管理负面清单白名单,实现概念验证及中试基地与项目建设管理有法可依。规范管理行为措施。补足现有政策文件的“缺失项”,清理不符合科学研究规律的“阻碍项”,避免对概念验证及中试阶段不合理的规定做法,最大限度地预防对概念验证及中试活动的不合理管制,防止对概念验证及中试活动“以拒代管”行为及层层加码的监管方式。

三是推动教育科技人才资源一体化配置管理。推动教育科技人才资源一体化供给。加强向优势产业及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成果投入及专项资源投入,强化教育、科技、人才资源统筹,形成系统完整的科技政策集中供给体系,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赋能。在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科技型领军企业合理布局“学科-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载体平台,明确上述主体在区域创新体系及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功能定位,推进人才培养、成果输出、产业落地更好结合,充分发挥教育、科技、人才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赋能作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治理。通过内部协调各部门职责,外部整合教育、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推动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无差别享受相应政策,“多快好省”为创新主体提供“雪中送炭”式创新服务。规范政府对“概念验证”“中试”等管理行为,避免过度管制。创新科技管理运行制度,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容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