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统筹一体推进,提高“护苗”专项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根据《**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行动措施与责任分工,制定出台《**市检察机关开展**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司法”、“家庭”、“教育”、“社会”防护行动提出10项具体措施,并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为扎实推进“护苗”专项行动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坚持统筹推进。召开**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工作推进会,全面深入分析“护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各级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亮点、成效和短板、弱项,就进一步推进检察“护苗”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成立“护苗”法治宣讲团,选派优秀未检干警结合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宣讲活动,将党的创新理论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相结合,帮助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注重总结提炼。在**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开设“护苗”专栏,及时发布各级检察院“护苗”经验做法14期、典型案例28个,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市检察机关“护苗”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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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司法防护”,高质效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是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质效。推进**市检察机关积极引入社会支持体系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员、全过程帮教,并统筹运用心理干预、心理疏导、观护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手段提升帮教质效。同时,建立撤销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一案一分析”制度,加强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原因剖析,及时发现存在对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监督不到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流于形式等问题,再以“个案指导+类案推进”提升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办案质效。2023年,撤销附条件不起诉16人,同比下降50%。2024年上半年,又同比下降42.86%。二是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倒查机制,推动**市检察机关对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实行“每案必查”,对不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监督追责。2023年以来,倒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90余件,发现应当报告未报告案件42件,制发检察建议20份,推动追责9人。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频发问题,部署开展**市检察机关打击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攻坚行动,并制定出台《**市检察机关打击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证据认定、量刑幅度等问题加强会商研判,实现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从快打击;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就检察机关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汇报,准确分析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症结,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治对策,推动形成未成年人性侵害预防工作合力。三是全面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市人民检察院推动**市建成29个集讯问询问、心理救助、司法救助、法治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检“一站式”办案区,实现诉讼办案与保护救助双同步。会同相关单位综合落实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脱离困境、拥抱阳光。四是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创新建立“月通报、重点指导+季推进、分片督导”工作机制,按月对**市各级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适用率进行通报,要求适用率低于**市平均值的检察院进行专题分析,并有针对性加强指导,倒逼综合履职适用率较落后的检察院找准原因、开展学习。
积极融入“家庭防护”,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履职。一是全面推动监护权检察监督。推动“督促监护令”制度落地落实,通过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等方式推动**市检察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情形有针对性地制发《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司法社工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减少因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或被侵害的情形。二是积极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联合妇联等有关单位,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提高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监护能力和法治观念。如**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市妇联、团市委开展“筑梦公益普法先行”普法云直播活动,以《强化家庭教育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市中小学生家长进行法治宣讲,引导家长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知识,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主动融入“教育防护”,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一是做实做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带头、**市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均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市共有480余名检察人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结合检察司法办案,以案释法,开展“订单式”校园法治宣传活动1100余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以《加强自我保护,家校协同助力,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题,为**中学学生及部分老师、家长代表讲授法治课,反响热烈。部署开展秋季开学季“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推动**市各级检察院依托秋季开学季多种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推动**市检察机关建立未检法治教育基地56个,实现“一院一基地”的目标,组织600余场互动体验式法治宣讲,把教育基地建设成为法治资源“集结地”、青少年法治教育“打卡地”。二是协助筑牢校园及周边安全防线。针对校园安全问题,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推动**市检察机关利用“法治进校园”活动或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等开展督导,发现安全管理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帮助学校筑牢安全管理防线。联合市教育局稳步推进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荐运用“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开展未成年学生防性侵教育的通知》,推动学校“预防性侵犯教育”工作常态化和全覆盖。
扎实融入“社会防护”,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一是助力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聚焦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违规为未成年人文身、营业性娱乐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住宿行业违法容留未成年人等领域,推动**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促进解决未成年人公益保护难点痛点问题。二是持续开展涉未检察建议“回头看”。针对未成年人进入酒吧、KTV等现象屡禁不止,未成年人在宾馆、酒店被性侵案件时有发生等突出问题,**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涉未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活动,重点查看检察建议制发后相关行政机关是否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行职责,相关营业主体是否整改到位等,促进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建立。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