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新征程上更深更实践行总书记法治思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出的明确要求。公益诉讼检察既要抓“质”的提升,更要有“效”的蜕变,应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让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保障。
一、服务大局勇担当,统筹把握“三个效果”
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应当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格局中承担起重要责任。
一是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认真领会总书记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在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在做优监督工作上做文章、在强化监督刚性上想办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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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实践历练。充分发挥既有人才作用,构建“传帮带”培养体系。采取跟班学习、“办案经验总结+分享”“一对一”结对等方式,鼓励检察干警结合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谈见解,就出庭公诉、文书制作谈心得,不断提升实战技能。
二是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检校合作暨实践教学基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司法实践优势和高校、科研机构的理论技术与人才优势,在理论产出的精细化、实践对理论的转化、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检察队伍的素质培养等方面形成合力。
三是完善检察办案激励考核体系。如,对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的考核,除制发数量与行政机关的回复率外,还应当更加注重考察检察建议对不依法履职行政行为的纠正,将行政机关的接受度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四是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善用一线工作法,鼓励检察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对重大疑难或影响力大的案件,通过到一线开展听证的形式公开审查,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也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案件评查,充分听取其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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