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庞大,根据工信部数据,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5亿辆,去年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4228万辆。不可否认的是,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的客观需求是存在的,其省力灵活又成本可控,一般来说,其实际需求人群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体用户,主要是上班族等,其对短途快速便捷出行有需求,又因各种客观原因不方便使用机动车,另一类则是特定行业从业人员,包括快递员、外卖员等。从这个角度来说,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也就是说,在如此保有量和使用强度下,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值得关注,其治理也应从引导规范入手。对此,很多地方采取的是尽可能避免“人电同屋”,即禁止在住房内充电,鼓励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也有新的情况,一方面,随着社区内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逐渐增加,加之电动自行车本来占地面积就比普通自行车要大,原有的非机动车公共停放空间逐渐不够用了,充电设施也开始排队,部分电动自行车开始挤占公共活动空间停放,甚至挤占人行通道等;另一方面,也有居民会担心,既然有消防隐患存在,那么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是否也应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应急机制?
事实上,电动自行车火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非法拼装电池以及飞线充电等不安全行为造成的,换言之,停放治理是末端管控,源头端治理的关键在于电池。除了非法拼装和不安全充电外,电动自行车电池在很长一段时间缺乏相关标准。另外,电动自行车电池也是存在使用寿命的,不论是以使用时间还是充电次数来计算,但现行相应管理机制中仍然缺乏报废机制。从源头治理到末端管控,完善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体系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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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完善电动自行车电池的行业标准,提升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淘汰老旧电池最终实现源头治理仍需时间,在现阶段,强化末端管控仍然是有其必要性的。如何在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的同时,根据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具体情况,优化室外充电空间和充电设施,完善集中充电区域的管理机制,依然有待进一步探索。
任何细微隐患都可能造成严峻后果。对此,相关职能部门更要有系统性思维,综合施策,以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风险。同时,需要精准发力,不断提高响应能力和救援能力。说到底,唯有压实各方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不给安全隐患留有空间,人们的生活才能更加安稳。
人们常常说“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并非是一句口号,而是极其严肃的大事,不容有丝毫忽视。
安全生产无小事。愈是在节假日之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愈是要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面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更要以防患于未然的思想,严格落实风险防范要求,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事故防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