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0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1.持续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完成XX市、大丰区、XX区等地局部优化方案市级初审并上报省厅,指导其他县(区)尽快完善优化方案并上报审查;指导XX市、市水务局编制南通XX管道联网供水工程、河东水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并开展市级审查认证工作;深化城市综合交通和城市地下空间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初步方案,形成征求意见稿方案,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加快推进融入上海大都市圈规划研究和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生态绿色发展规划研究,形成初步规划研究方案;加强与上海涉盐域外农场方面的沟通对接,推进上海涉盐域外农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根据部署要求,开展区域规划微调研工作。

2.推进XX区1613、1112、1113单元详规成果上报市政府并取得批复工作;完成XX区1211、1212、1213、1411、1412五个单元详细规划成果上报市政府并取得批复工作;完成XX区1511、1512、2212单元详规的上报规委会工作;完成XXXX路片区等四个区城市更新试点研究成果,并组织专家评审;完成XX区1114单元和1211单元详规成果和专家评审工作;推进中心城区存量可开发利用地块规划研究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3.做好全市增减挂钩项目的立项入库及项目实施推进工作;做好省、市重大项目中期调入项目的要素保障工作;做好省厅布署的用地审批业务技能竞赛工作;做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执行推进情况;继续做好委托用地审批权的承接审批及审批质效提升工作。

4.做好2024年度耕地恢复方案编制上报工作,并稳妥推进实施;做好土地征收审查及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查报批及已批成片开发方案有关问题整改;督促各地推进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验收、备案等工作;督促各地推进在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督促推进省投项目备案;做好射阳、XX两个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市级初验收工作,并提请省级验收;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成果,并提请印发实施。

---此处隐藏1936字,下载后查看---

8.继续做好全市“清零”行动及“动态”清零问题整改举证销号工作;持续做好2023年及以前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提升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做好2024年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9.按时序推进林草湿沙普查工作;对互花米草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服务好全国现场会;继续督促自然保护地、涉林等生态问题排查整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工作。迎接省林业局抽查村庄绿化;组织各地开展2025年造林绿化潜力摸底;汇总古树名木普查成果。

10.持续加强窗口建设工作,对照部《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标准》,组织进行再梳理、再排查,积极做好省厅实地调研指导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开展群众身边的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前期开展的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和安置房未办证问题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的基础上,开展群众身边的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厅《江苏省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省级核查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农房发证成果市级预检工作,10月底前完成XX区、开发区预检,申请省厅核查。

11.完成城市空间监测“城镇住宅细化与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总量三分之二成果提交;开展丰水期水域空间调查,完成地表水储存量调查首件成果省级提交。

12.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与答复工作;按时序落实四季度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开展年度绿色矿山建设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