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2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109.4万亿元、负债总额73.7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21.8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7.3%。
2022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0.1万亿元、负债总额145.0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72.9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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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坚持“一利五率”主要经营指标“一增一稳四提升”的中央企业经营任务目标,全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切实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抓紧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产业领军企业。高标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专项行动。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二)持续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推动国有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推动修订金融企业资产评估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继续推进分行业绩效评价办法制定工作,引导国有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
(三)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大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资产、闲置资产等盘活利用水平。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推动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建设,抓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维护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机制,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继续组织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统筹重大战略和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落地实施。加强和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鼓励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落实节水优先。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深化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改革。完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机制。
(五)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持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基础。配合全国人大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性立法工作,加快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法治化进程。持续加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强化对数据资产等新类型新业态国有资产管理的研究论证,深化全口径全覆盖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持续推进各领域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