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市基层矛盾调解品牌建设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更新时间:2024-1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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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强化源头治理,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以打造话事人调解品牌为抓手,整合基层司法服务资源,健全调解组织,完善调解体系,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截至10月底,全县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354件,调解成功1307件,调解成功率为96.52%,为群众节省诉讼、律师费等近百万元。

一、建立健全话事人调解平台,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一是统一阵地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制度、有台账标准,依托县矛盾纠纷调解处中心、乡镇综治中心或司法所,设立1个县级矛盾纠纷话事人调处中心、25个乡镇调解工作室;对46个中心村综治中心进行改造升级,打造为村级示范调解室,实现县乡两级、中心村话事人调解平台全覆盖。二是统一运行模式。机构设置上,明确各乡镇话事人调解室面积不得少于20㎡,实行统一调解名称、统一悬挂标牌、统一工作人员公示牌、统一工作制度。人员配置上,各级调解室按照1+2+N模式配备话事人调解员,即设立主任1名,专职调解员2名,非常驻调解员N名,确保各级调解室实体化规范化运行。三是统一调解流程。每个调解室设立矛盾纠纷登记窗口,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登记。按照登记一次,负责到底的原则,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全流程管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回访六个环节实现无缝衔接,做到进展清楚、责任明确、全程留痕,确保矛盾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四是统一管理考核。将各级话事人调解工作室的组建、运行情况纳入年终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并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推动调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选优配强话事人调解队伍,推进调解工作专业化标准化。一是精准选聘人员。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选聘德高望重又有一定工作经验、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为专职调解员,优选考虑退休法官、检察官、基层干部、教师、农村法律明白人等人群。二是分类组建队伍。从卫健、自然资源、教育、妇联等行业单位选派专业知识丰富、调解技能突出的党员干部担任非常驻调解员,纳入调解专家库动态管理。按各人专业特长、擅长领域,分别成立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1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全方位满足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队伍需求。三是分级抓实培训。明确县司法局每年安排人民调解员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每年组织培训1次以上,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使调解员达到三有三会,即有初心、有耐心、有公心,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协议书。2023年,全县共组织调解员培训27期,培训3482人次,结业考核合格率100%。四是建立激励机制。优化一案一补政策,对话事人调解成功的案件按一般100元、疑难200元、重大300元的标准予以发放,2023年县级发放案件补贴8.41万元。

三、建立完善话事人调解机制,推进调解工作源头化多元化。一是建立上户化解机制。针对婚恋、家庭、邻里等农村家长里短、容易化解的小问题,落实网格员、村干部、调解员首调责任制,由首调责任人登门入户调解,化被动为主动,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梯次化解机制。对于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等一般性纠纷,根据群众需求,邀请本村本乡镇五老人员、乡贤、专家库资深调解员等,依托乡村调解室平台,促进矛盾妥善化解。对于涉及农业生产、征地补偿等疑难复杂纠纷,短时间难以化解的,组建调解专班,集中力量攻坚,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经乡镇调解未果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县综治中心委派县调处中心调解处理。涉及县属各部门案件,县城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医患纠纷案件等,由县调处中心直接受理调处。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健全诉调衔接机制,加强与法院的诉调衔接,将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案件纳入人民调解范畴,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组织信访、法院、司法、检察、公安、心理服务协会等8个单位选派专职人员,进驻县矛盾纠纷话事人调处中心,常态化开展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推动疑难杂症、重大纠纷访、调、诉一站式化解。四是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由村组网格员在3个月内进行一次回访,确保矛盾不反弹。对仍然存在隐患的纠纷案件,落实专职调解员及时跟踪,实行点对点服务,努力推动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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