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高效推进“三查三清一满意行动”开展,认真落实省市县健康档案质量提升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提升我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及重点人群档案质量和对重点人群服务的真实性,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标准,以历次督查考核结果为导向,决定在全乡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档案质量提升月”活动,根据乡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依规建档、按规服务、服务真实为原则,开展档案质量提升月活动,重点提升普通人群居民健康档案、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档案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档案规范性、服务真实性及服务水平,切实提升全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群众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三级质控”及档案质量提升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普受惠、长受惠、得实惠。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规范性。重点查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表中的血型、电话号码、居住地、户籍类型、医保支付方式、医保号、既往史、生活环境等更新情况,人员属性标记及档案缺项空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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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落实整改,严肃考评问责。公卫科、妇计站要组织项目专干、各村医严格落实整改,对于质控出的问题档案,要结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进行绩效扣减,该结果在第四季度村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中引用;对于整改较好、工作进度较快的村卫生室要酌情给与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进行严肃问责;属于公卫科、妇计站项目专干的要根据上级考核情况进行问责,结合工作痕迹进行倒查。乡卫生院同时评估各项目专干、村医提升月工作进展和质量,通过抽查、调度等方式,评估各项目专干、村医的工作成效,对于工作开展好、质量提升明显、业务指导及时跟进的人员在年终考核时酌情给予加分,对于工作推动不力、进展不明显、业务指导滞后的人员要在年终考核时给予分数扣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公卫科、妇计站要结合本次重点人群档案质量提升月活动中督查出的问题形成个性化培训资料,有针对性的对村医开展培训,切实提升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需求。
附件:1.重点人群档案质量提升月活动自查表
2.重点人群档案质量提升月活动电话抽查表
3.重点人群档案质量提升月活动入户真实性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