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问题,严格开展监督检查。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将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核心任务。通过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包括发布调查问卷和进行走访调研,深挖基层面临的形式主义顽疾。针对过多的会议、文件、台账、检查以及村(社区)“牌子过多”五大问题,推动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截至目前,已取消19项不必要的台账,发文数量同比减少25%,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较去年下降46%。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对12个突出问题进行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清单并落实销号管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已完成整改事项32个。
(二)健全制度,优化督查考核机制。严格控制督查检查总量和频率,废止国家和省里明确禁止的、占用基层迎检迎赛时间的考评项目。科学制定年度督查计划,对近五年的市级督查检查考评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重复和不具实效的项目。各部门年度计划统筹规范,避免重复检查。试行“双随机、一公开”年度综合考核,防止将GDP增速简单化为绩效考核标准,显著减轻基层工作负担。通过整理分析五年来的500余件信访举报线索,减少重复与越级访件比例至30.2%,同比减少56%。
(三)创新手段,切实为基层减负。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指示精神,针对市纪委监委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中存在的短板开展专项治理。简化文件和会议程序,规范化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重点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合并会议,整合督导,采用视频调度等方法,克服疫情影响,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严禁基层的额外填表和责任书签订,杜绝“材料政绩”。
(四)夯实职能,增强派驻机构效能。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发改委积极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政令畅通。在市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协助市发改委完善规章制度,围绕“基层减负年”活动,深入企业,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落地与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督促市发改委起草《市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规程》,通过压缩审批程序时间,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此外,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和“三公”经费使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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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层单位面临执行难题。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时,面对繁文缛节,常感到进退维谷。每年需应对大量上级督查、评比考核、主题活动和调研任务,平均每季度至少有两次临时性工作安排,导致工作负荷巨大,难以有效落实上级指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与安排
(一)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将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异。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四个一律”“五张清单”的执行效果。对那些只表态不行动、懒散懈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精准治理和严肃问责。通过发布“红黑榜”、开展约谈提醒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依托市委巡察和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问题反馈,强化整改落实,督促市发改委等职能部门严格履职。设立每月通报典型问题的制度,完善动态管理和通报曝光机制,有效落实“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机制。
(二)强化减负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纪律要求,加大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和问责力度。严肃清理繁琐的考核评比事项,保留并优化经济技术指标和管理创新指标。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的监督检查,注重特约监察员的作用。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推广“粤省事”“粤商通”等便民服务平台,深化数据共享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听取基层党员群众对形式主义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舆情动态。
(三)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定期研究部署作风建设任务,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注重纠正“四风”和树立新风并重,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