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相关精神,政行企校协同推进产教融合,更好服务教育强国、制造强国、交通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积极服务湖北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共同体名称:湖北省新能源汽车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英
第三条湖北省新能源汽车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由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风集团)、武汉理工大学、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牵头,联合行业组织、本科学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组建跨区域新能源汽车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第四条共同体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业务受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指导。
第五条共同体的宗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企业、学校双主体作用,整合新能源汽车行业优质资源,匹配行业需求与教育供给,为新能源汽车行业“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充分高效的技术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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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终止程序
第十八条共同体完成使命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终止活动,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部门同意。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共同体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