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中期评估报告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环境执法重点任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900人次,开展交叉执法4次、专项行动14次,检查企业1614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起,罚款207.5万元,受理群众举报件323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100%。圆满完成了环保督察、四防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重点企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区域交叉执法检查等任务。

(一)明确执法职责,切实“依法”执法。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执法、谁宣传”的要求,从执法力度、办案质量、工作成效、优化创新、指导帮扶、企业评价和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落实岗位责任、公开履职方式,细化工作流程,达到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落实落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工作目标。

(二)优化执法方式,突出“精准”执法。2023年以来,我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及时更新“一单两库”,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相结合,开展了两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随机检查了企业24家次。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布16家“正面清单”企业,按照正面清单常态化管理制度要求,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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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党建引领,全力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党的领导,结合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主题教育及党的二十大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引领全体干部做表率、争先锋,勇于担当作为,敢于牵头解决棘手问题和难点事项,真正把党旗插在执法一线,实现党建与业务齐抓共管、同建共赢。

(二)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安全发展。紧盯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合理统筹全市执法力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执法查处力度,每月开展1次专项执法行动,每季度开展1次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每半年开展1次交叉执法行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围绕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四化”目标,强化自身能力建设,通过执法大练兵、技能培训以及实战练兵,以训促学,以战促进,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锻造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三)突出重点任务,切实发挥环境执法利器作用。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分类施策,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铁腕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环境问题“大调研、大督查、大起底”交叉执法活动,对标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转办件办理、自治区党委“四防”督察反馈问题、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拍摄相关题材教育警示片,及时查处、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震慑环境违法企业,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形成“长久立”的整改机制,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杜绝一类现象、规范一个领域。

(四)优化执法方式,着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严格执法培训。按照年度计划、执法任务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定向学习、要点普及、文书制作等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发现、调查、处理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双随机监管机制,贴合实际制定计划,实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切实减少执法次数、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大格局;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运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主要手段,提高对不同类型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一盘棋”思想,完善交叉执法制度,针对重点任务,统筹调用各县区执法力量开展交叉检查。落实执法监测联动机制,加强与监测站的通力合作;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全员、全业务、全流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全程记录;结合环境信用体系建立实施常态化执法监督正面清单,统筹整合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境管理水平、守法状况、信用评价、信访投诉等信息,实行差异化监管;健全普法制度,将送法入企贯穿于日常执法活动中,开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执法普法培训,帮扶企业及时发现违法风险点和问题苗头,消除违法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