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权,参与管理地区各项事务。人大作用的有效发挥,直接决定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能否真正落实,更影响到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主题教育要求,我围绕“更好发挥人大作用”对乡人大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就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发挥人大作用提出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人大工作存在的短板
(一)乡人大“三权”行使不够到位。一是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需要完善。《地方组织法》规定乡乡人大不设常委会,设人大主席团,负责召集下次人大会议,2015年起省人大开始对《广东省乡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主席团工作条例》作出多次修改,允许乡乡人大主席团在人大闭会期间代行部分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就是其中一项,但因为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重大事项决定权只是原则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和说明,更缺乏提请程序、如何使用和责任追究等操作性的规定,致使具体工作中,操作比较困难,运用的相对少,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不充分。二是监督权仍有待加强。体现为重“柔性”监督,轻“刚性”督办。在监督工作实践中,听取专项工作汇报、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一般性的监督手段运用得比较多,而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形式运用得比较少,对被监督对象约束力不够强,从而客观上形成人大监督震慑力不够,影响力不大,政府各部门对乡人大作出的决议、决议重视不够到位,进而发展为整改措施不具有针对性,整改工作或多或少打了折扣。如近年来,乡人大先后评议了*个单位部门,满意率最高*%,最低*%,平均达到*%,凡评必满意,让人产生了一种柔性评议、过场形评议的感觉,减弱了评议整顿政风、行风,促进工作落实的作用。三是审议权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重审议过程,轻审议实效。乡人大会议一般安排1天时间,议程较多,能真正给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关系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报告的时间很少,往往只是过一道法定审议程序,各种指标是否科学合理,难以深入审查,效果不理想。而且有些代表对人大审议权理解不够到位,错误把审议报告当成是学习上级文件,不作审议发言;有时把审议看成是一种形式,只作表态发言,说些好话、套话,提不出实质性的批评、意见、建议。
(二)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不够强。一是“说不说无所谓”。目前,仍然存在着个别代表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知不足,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模糊,没有真正把“人大代表”作为一种职务来看待,认为“说不说无所谓”,履职意识比较淡薄,喜欢当“荣誉代表”、“挂名代表”,仅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从不提建议意见,换届*年多,我乡*名乡人大代表中,仍有*位代表从未提出建议意见,影响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不知道怎么说”。调研中发现部分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之甚少,缺乏必要的理论功底、文化素质和法律知识,参政议政能力较弱;语言表达能力有所欠缺,提出的建议意见表达含糊不清,说不到点子上,不能有效反映民意,即使反映了问题,但对于如何解决问题,却是全无主意,提不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或者是提出的意见建议内容过于笼统、抽象,缺乏可操作性,致使承办单位无法有效办理,民情民意得不到有效解决落实。三是“说了也没有用”。少数代表存在“说了也没有用,还不如不说”的消极心理。有的建议意见年年提,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受资金、政策等制约,很难把代表建议真正落到实处,个别承办单位办理进度不快、质量不高,没有做到积极创造条件办理;普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建议答复中承诺的一些举措,迟迟得不到落实解决,挫伤了代表履职积极性。如换届以来,乡人大共督办代表意见建议*件,其中重复提出的建议意见有*件,如排放臭气影响群众健康问题,代表多次提出,一直没有根治;整治*河涌问题,先后收到代表*次提议,一直没有解决;地公园管理问题,前后*多名代表建议加强日常管理维护,仍然没有得到改善。*件建议意见中,真正被有关部门采纳,办出成效的建议意见只*件,不到*成,虽然每年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都达到*以上(市人大要求达到*%),但里面含有多少“人情分、情面分”估计应该不会少。
(三)人大活动的效果不明显。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年年有,但年年老套路,活动主题不集中,大多表现为“转一转,看一看,发发言”,活动中赞颂话语多,肯定结论多,指出问题少,没有把真实的情况调查清楚,视察表面性的东西多,实质性的东西少;听被视察单位汇报多,听基层群众反映少,即使形成书面建议意见材料交给相关部门办理,也缺少事后跟踪,没有认真组织代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促使活动所提意见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如换届以来,共组织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次,其中全体代表参与的大活动*次,代表小组活动*次,查阅活动成效,没有形成一份高质量、有价值的调研视察报告供党委决策、政府施政参考,人大参政议政推动地区各项事业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再如人大代表联络站经过多次规范和整合,硬件设施是上去了,但活动安排仍停留在等待群众来访层面,致使每次开展活动接访到群众的人数不多,收集到的建议意见有限,为群众解决的实际问题更少,人大联络站宣传党委政府政策、搜集社情民意、联系服务群众的作用发挥不出来。
---此处隐藏4675字,下载后查看---
(一)加强工作监督,做有为型人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人大监督工作应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要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作文章,抓住那些制约和影响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依法行使监督权。要强化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围绕新颁布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要强化对民生事项的监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谋实利,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人大的监督工作之中。
(二)强化代表培训,做学习型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能力的提高和提出建议的质量,是能否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要把代表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详细的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精选培训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分组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努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代表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三)丰富代表活动,做活力型人大。组织开展好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渠道。要通过不断扩大闭会期间的活动范围,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充分调动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和能动性,增进代表活力。在开展好“市、乡人大代表活动日”、乡长约请人大代表、人大评议等常规活动的同时,要注重发挥好人大代表在日常工作中能了解基层实际的优势,发挥专题活动小组作用,提高代表活动质量,增强活动实效。
(四)关注群众所需,做民生型人大。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要牢固树立履职为民理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在作出决议、决定前,要走访联系群众,倾听民声,更多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顺应民愿。要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多开展一些接地气、切民情的专题活动,主动把群众请进来征求意见,使各项工作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要加快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最终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既能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需要,又能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需求。
(五)与时俱进,做创新型人大。要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有益的探索,以新观念、新机制、新举措,激发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要充分发挥乡人大主席团作用,建全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定具体办法明确重大事项范围,明晰人大主席团职能权限,加强制度保障和工作指导。要创新代表建议收集和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网上受理系统,为人大代表随时提出意见和查询办理进度,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推行“三议两评”分组跟踪监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跟踪问效,促进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要创新代表队伍管理模式,规范人大代表述职工作,通过代表向选民汇报履职情况,选民对代表进行现场民主测评的方式,敦促代表主动积极作为、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