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更新时间:2024-12 来源:网友投稿

在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的形势下,如何“激发高质效办案的内生动力,奋力答好高质效办案的必答卷”成为现实问题。**区检察院决心答好这份必答卷,结合最高检系列精神要义,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了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活动,探索出的答题路径是系统把握“三个善于”“三个结构比”“三个管理”“三个更加注重”,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整体工作向上、业务结构向优、社会评价向好的高质效办案进阶之路。

一、坚持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并重,推动办案部门对案件自我管理日常化

扭转“案件管理就是案管部门的事,办案部门只需办好案件就行”的思想误区,让“办好案件”与“管好案件”有机统一,才能真正实现案件办理的“高质效”。

一是明确责任划分,压实双重责任。针对办案部门自我管理主体认识不清问题,明确划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的两个层级,包括办案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本条线管理,员额检察官对办案团队管理,引导办案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树牢“既是办案主体,也是管理主体”的理念,压实办案部门负责人在业务管理中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员额检察官直接责任人责任,逐步形成全员、全程管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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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行“感知式”高质效办案评价要素。突出实体正义,强化政治引领,明确高质效评价要素,重点关注不捕不诉、无罪判决、监督意见未被采纳等案件,将追赃挽损、释法说理、刑事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纳入案件评价内容;突出程序正义,聚焦业务重点,将办案时长、权利义务告知等标准纳入个案评议内容,明确高质效办案的管理要素,实现对办案效果的科学评议,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

二是推行案件回访监督机制。聚焦捕后不诉、撤回起诉、判决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等重点案件,建立贯穿各办案环节的《办案情况评价表》,健全案件回访监督机制,把反向审视从控告申诉检察向其他重点办案领域延伸拓展,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在办或办结案件进行溯源分析,倒查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以质量管理倒逼办案流程规范化。今年以来,**区检察院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对部分涉民生案件开展案件回访,发现了部分案件办理周期长、部分办案人员释法说理能力不足、信访答复不规范等问题,随即组织进行整改,出台《案件办理时长预警提示》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回访活动入选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典型案例。

三是完善公开听证机制。探索由不同业务条线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的形式,形成检察业务工作合力,共同开展听证工作,通过业务条线的联通互动,促进办案质效提升。扩大公开听证参与群体,对于与人民群众权益密切联系的检察办案活动,探索放宽听证申请渠道,让人民群众对程序、实体正义“可感可触可信”,打造检察办案全过程人民民主。

以“一取消三不再”为核心内容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是最高检贯彻落实党中央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的积极作为,回应基层期盼,体现责任担当。**区检察院将进一步领会其主旨要义,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责”,“减负”更须“担当”,凝聚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合力,释放高质效检察管理动能,服务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实践,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