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我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紧密围绕“聚焦民政主业、保障民生底线、强化基层治理”的核心职能,将法治建设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通过健全机制、强化保障、深化改革,全面提升了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全年,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增强,法治社会建设在基层得到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一)将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第一议题。本年度,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次,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法规等开展专题研讨*次,引导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总书记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带头参加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全系统股级以上干部参加法治轮训*场次,特别是针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与民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确保民政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整体提升。
(二)健全领导机制,高位统筹推进。一是完善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体系,制定了《**民政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项具体任务和责任部门。二是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次,分析研判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等进行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强化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实现法律顾问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化,本年度共为局党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条,有效防范了决策风险。
(三)严格述法考评,强化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年度述法制度。我带头向市委、市政府述法,并将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二是建立健全督察机制。组织开展对重点民政业务领域(如社会救助认定、养老服务监管)的法治专项督查*次,对发现的*个制度漏洞和*个薄弱环节,全部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三是运用考核结果,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真正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推动法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实到位。
---此处隐藏5403字,下载后查看---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部分基层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仍需加强;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特别是针对新兴业态的监管尚存空白;法治人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民政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确保法治方向不偏。我将带头持续深化对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和实践,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法治轨道前进。一是将法治建设与党的建设、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二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民政领域重大改革、重要决策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推进。三是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能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到心中有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
(二)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提升民政事业规范化水平。一是聚焦民政领域立法需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在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地名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二是完善基层治理配套制度。推动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民主评议等配套制度,确保基层自治机制在法律框架内有效运行。三是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和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特别是针对网络募捐、智慧养老等新领域,填补监管空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聚焦风险防范化解,以法治保障民政事业安全发展。一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建立民政行政权力运行风险点清单,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流程、实时监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权力滥用。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退出机制、信用评价体系,依法依规处理风险隐患,特别是严厉打击以养老服务为名进行的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切实保护老年人财产安全。三是深化矛盾纠纷预警与化解。建立民政服务领域矛盾纠纷动态排查机制,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将法治宣传融入信访接待全过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四)深化人才培养和保障体系,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实施“民政法治人才引育工程”。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引进和培育一批具备法律和民政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民政执法人员、审批人员和基层服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重点提升其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和程序规范能力。三是加强基层法治力量。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村(社区)倾斜,配备法律明白人,构建起覆盖广、服务优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