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上午好!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韶关市在我县主办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目的是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六五”普法新高潮,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对莅临我县指导工作的市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全县法制工作者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在场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父老乡亲们表示亲切的问候!
自我县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建设“法治xx、和谐xx”的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着力夯实法制建设基础,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增强了法制意识。通过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不断增强。二是促进了社会和谐。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把法制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融入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在全县各行各业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这些成效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和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宣传活动从今年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历时一个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和我县法制工作实际,积极实施普法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有利契机,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宣传活动中要突出几个方面:一是在宣传内容上,要紧扣时代主题,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紧密结合我县打造“广东生态文明示范县”的目标任务,切实抓好普法宣传各项工作。二是在宣传重点上,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使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特别要认真落实市里关于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工作部署,以“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和“平安xx”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三是在普法对象上,做到一般和重点相结合,既要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又要抓好群众法律综合素质的提升,要采取多种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在宣传方式上,要讲求实效,丰富宣传平台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平台,采取展板、版报、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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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四是实用主义较为普遍。不少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对单位和个人有利的事情当仁不让,没有好处的事情拱手相让,以致出现互相推诿、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严重地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五是执法环境不宽松。由于社会关系网干扰较多,来自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纵横交错的关系网,无时无处不在严重地干扰着依法行政。致使许多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也很明晰,但处理起来却很棘手,导致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执法监督不够有力。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仍很不完善,监督制约乏力,存在监督真空、盲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未真正达到全方位的监督。
上述问题有的属于国家管理体制的问题,有的属于行政执法运作机制的问题,有的属于个人素质的问题。归根到底,我认为主要是宪法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对于国家体制、管理机制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我们要有一种信念,即坚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存的一些问题和难点一定会得到解决。而对我们每一位行政机关干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务必从强化自身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入手,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严格按照宪法的要求履行职责,自觉以宪法为准绳,把自己的从政行为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实践和具体的行为,为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