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头镇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6-01 来源:网友投稿

为切实做好我镇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GCD章程》《中国GCD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GCD农村工作条例》《中国GCD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GCD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章程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广泛发动群众,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肃换届纪律和组织纪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谱写“绿色新城,智慧皂头”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3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健全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等配套组织。

(三)主要任务。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配齐配强村(社区)纪检委员。结合换届,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举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妇女小组长、村(居)民理事会成员,配强村民兵组织负责人;完善村(社区)各类组织工作制度,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启动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为乡村人才振兴、组织振兴提供源头活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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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包干村班子作为所包干村的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精心组织换届选举。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大力提倡村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选举委员会主任,担负起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领导和组织职责。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研究具体工作,抓实抓细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地方,要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二)加强协作联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镇人大要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开展监督,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民主自治权利;党群口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民政所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镇纪委、综治、派出所、司法所、信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狠抓选风选纪,查处拉票贿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宣传口要加强对换届选举政策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财政所、农业、扶贫、建设、国土资源、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注重工作指导。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换届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换届工作动态,及时上报换届引发的重大事件。建立换届工作联系指导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包干一个村(社区)。对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党委书记要带头联系、全程指导,镇换届办要直接督促指导,抓实整顿工作,评估好换届选举时机,逐村(社区)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镇、村两级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要针对疫情防控形势,督促指导在组织换届选举中,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各村要强化工作统筹,把换届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坚持在干中换、换中干,切实换出新气象新面貌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