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领导班子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更新时间:2026-02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局领导班子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扎实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严格对照“五个带头”要求,全面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局领导班子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思想、职责和工作实际,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查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理论武装的深度和转化效率有待加强。班子能够坚持将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但在系统性、贯通性上还存在不足。例如,在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时,虽然制定了学习计划、开展了集中研讨,但将全会精神中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最新部署,与辖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别是与破解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法治建设基础薄弱等长期性难题进行深度结合、前瞻性谋划不够。学习有时停留在“传达过了”“学习过了”层面,未能完全形成“学习—研讨—决策—落实—反馈”的闭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复杂局面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的“精准度”有待提高。在面对一些涉及多部门协调的敏感案件或重大决策时,虽然能够坚守政治原则,但在从政治高度审视法治问题、以法治方式落实政治要求的能力融合上还不够娴熟。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穿透力”有待深化。对中央的大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能够做到坚决执行,但在结合区域特点创造性落实上,有时存在“上下一般粗”的现象。例如,在落实中央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部署时,虽然推进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但在整合行政、司法、社会资源,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上,机制衔接的紧密性、队伍能力的适配性仍有提升空间,导致部分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效能未达预期,政策的“最后一公里”有待进一步夯实。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党性修养的日常锤炼不够严格。班子成员能够参加集体学习、组织生活,但在以党性原则进行深刻的自我革命、主动净化思想方面,标准有时不够高。例如,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时“辣味”不足,出于维护团结、顾及情面的考虑,对彼此工作中存在的“重业务轻党建”“创新意识不强”等倾向性问题,点到即止、未能真正红脸出汗。将党性锻炼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在每一次法律服务、每一次执法监督中自觉践行GCD人价值观的意识和行动还不够鲜明和一贯。二是理想信念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创新不足。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时,方式方法相对传统,多以会议传达、文件学习、参观教育基地为主,运用新媒体、情景教学、案例研讨等互动性强、代入感深的方式不多。例如,在开展警示教育时,通常以传达通报、观看纪录片为主,未能充分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发生的典型案例,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假如是我该怎么办”的深度研讨,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有待加强,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对“精神缺钙”的危害性认识不够深刻。三是“总开关”拧紧的自觉性有待持续提升。面对繁重的业务工作和改革任务,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时时检视。例如,在推进“智慧司法”信息化项目建设时,班子更多关注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滋生的技术依赖、数据安全风险以及可能对传统司法为民情怀带来的冲击等潜在问题,从价值观层面进行的预判和引导不够充分。对标先进典型、反躬自省“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主动性和频率还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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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坚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终身课题,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总书记法治思想一体学习、一体贯彻。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研讨,聚焦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思路和政策举措。建立班子成员领题调研机制,每年形成1-2份高质量调研报告,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锤炼坚强党性,筑牢思想根基。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创新党性教育形式,每年至少组织1次沉浸式、体验式主题党日活动,利用本地红色资源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班子成员带头讲授专题党课,结合分管工作谈党性认识、谈初心使命,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

(三)践行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深化“四下基层”工作,推行“四不两直”调研方式,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司法所、调解组织、法律服务窗口调研不少于60天,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建立“急难愁盼”问题清单管理和闭环落实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普法宣传等问题,明确责任科室、解决时限,定期督办回访。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布局,加大对偏远乡镇的资源倾斜力度。

(四)激励担当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善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既重“显绩”更重“潜绩”。鼓励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聚焦“十五五”规划开局,在智慧司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基层治理法治化等方面,主动谋划一批突破性、引领性项目。加强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五)压实治党责任,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对社区矫正、律师监管、公证鉴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公文抄袭、调研走形式等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全周期管理,强化日常考核和网络言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