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对标对表上级党委部署要求,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践行初心使命、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坚决全面彻底完成整改任务。
(二)坚持统筹兼顾。把问题整改与全县农业农村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与粮食安全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等重点任务一体推进,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见真章、求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既整治点上的具体问题,又深挖面上存在的体制机制根源;既抓好当下整改,又完善长效机制。注重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有针对性地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以更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巩固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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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牵头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定期研究推进相关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坚决扛起整改责任,逐项对照整改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整改目标,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聚焦中心工作,紧盯涉及“三农”工作全局的关键事项和难点堵点,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排查执行落实中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压紧压实各级整改责任,确保按期高质效完成整改。
(三)加强跟踪问效。各责任单位实施台账化管理,定期督促调度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局党组办公室适时对各责任单位整改推进情况开展跟踪检查,落实不力的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整改方案报县委审核后在局内公开,年底开展一次整改成效评估,结果如实向县委报告并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