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6-05 来源:网友投稿

XX乡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中办发〔2023〕50号)和《全市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的实施方案》、《XX县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强化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夯实平安XX建设基层基础,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要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精神,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思维,坚持“实体运行、实战导向、实用为主、实效为先”原则,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二、工作原则

(一)实体运行,高度整合。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网格、微网格、矛盾纠纷、重点人员以及其他社会治理领域数据信息和相关部门资源,将综治中心打造成创新社会治安和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的综合治理重要平台,实现统一高效指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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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容公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职责、工作流程图、矛盾纠纷调处流程图、“三源”共治流程图等内容,工作人员(乡村两级含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村级含村辅警或社区民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要在办公场地内上墙公示。村级综治中心还要将网格划分图、微网格划分情况、网格员和微网格员名单等上墙公示。乡村两级综治中心上墙公示的内容和样式,由县本级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设计并制作。

八、工作保障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将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按照项目化、清单化、方案化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措施,形成责任明确、任务清晰、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乡镇统筹协调村级综治中心运转经费,充分调动基层各方力量资源踊跃参与。

(三)强化考评考核。将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绩效考核,年度内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的,在乡村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提请取消评先评优资格:(1)被中央、省、市、县督查发现问题通报且整改不到位的;(2)未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化解“3221”快办机制,导致初信初访事件超过年度矛盾纠纷总数10%的;或县委、县政府或县委政法委认定越级进京赴省上访或到非接待场所信访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工作的;(3)发生“民转刑”命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命案的;发生重大刑事案件、较大群体性事件(含舆情事件)、较大公共安全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