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①稳步推进环保机构改革。配合省环保厅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前期机构、人员、编制等摸底调查及我省改革方案征求意见工作。②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共下放11大类27个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坚持“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全程网上审批和全面公开”的原则,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梳理,精简审批材料清单和办事流程,取消部分轻污染环评报告表项目技术评估程序,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制定了“两简(减)、一放、一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减轻企业负担,下放三项审批事项、提供优质技术服务)四项工作措施,全力支持市直“三区”发展。③规范优化服务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将全市100个重大项目列入绿色通道,实施专班跟踪服务,提高办理效率。开展“公益环评下乡”活动,免费为多个乡镇、村的污水、垃圾治理、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提供公益环评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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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在城市管理、工程质量两个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省厅在各地住建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5个专班,分赴全省17个市州,对各地上报清单所列问题进行了严格抽查,共抽查问题清单400余项,案卷230余份。其中,武汉市公开查处的城管协管员执法不文明、方法简单导致与服务管理对象发生冲突,潜江市查处的水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群众纪律违规乱收费、索要服务对象香烟等5起典型案件,处理、处分县处级以下干部18人,其中行政处分县处级干部2人,行政和纪律处分乡科级干部9人,其他人员7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线索2件,移送司法机关3人,在全行业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三是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厅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加大了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监督力度;坚持以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为抓手,修订了《城市管理检查考评方案》,把“构建城市综合管理格局、建设数字化城管新模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等重点改革事项纳入考评体系,明确细化目标任务,有效推动了大城管体制机制的形成。
四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定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住建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试行)》、《20XX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截止11月底,公开行政审批类办事指南70条、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32条、各类建设行业企业资质信息12100条、各类建设行业人员资格23115条,公众网发布政务要闻269条,发布各类文件33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3例,有100条信息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制度,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答复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建议提案复文62件。在去年按季度公布全省16个地级城市、2个风景区供水厂出厂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的基础上,主动深化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内容,每月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全省所有城市(含县城)出水厂常规指标检测结果。按照省政府要求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对保障不力、信息更新不及时的2个二级网站关停上移,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XX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上存在“法治政府建设部门化、法治政府建设要慢慢来等错误观念,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严重滞后,行业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合理性问题比较突出,行业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2018年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工作要围绕打造法治住建目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注重法规制度建设,强化执法服务监督,持续推进住建改革,着力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为推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作出住建部门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