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思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省委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构成我省干部工作上、下、管、育、爱的“组合拳”。这套“组合拳”既总结了经验,又创新了做法;既延续了传统,又探索了规律;既贯彻中央精神,又体现浙江特色,是新形势下我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其中蕴含的理论内涵、实践逻辑、政治站位,值得我们学深悟透,指导工作推动实践,锻造一支事业发展需要的浙江铁军。
干部工作“组合拳”是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的制度实践
好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同时,好干部的标准又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浙江省围绕好干部标准,以干部工作“组合拳”为抓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浙江实践。
干部工作“组合拳”是推动浙江事业发展的坚强组织保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省委打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浙商回归”“四换三名”“七大万亿产业培育”“特色小镇”建设等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干部工作“组合拳”就是组织部门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作出的制度回应,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教育功能、管理功能和组织动员功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上来,搞清楚新常态下“怎么看”“怎么干”等重要问题,始终把围绕经济发展选干部作为核心理念,始终坚持为经济发展配干部的用人导向,把按经济发展的要求选优配强领导干部作为最高价值取向,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干部工作“组合拳”是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的有力制度保障。******指出,“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干部工作与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密切相关。十八大以来,省委提出“只有自己敢于担当,才能选出敢于担当的干部”,主动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一些不正之风,为好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干部工作“组合拳”,就是省委着眼于让敢于担当的干部“上得来”、让为官不为的干部“下得去”,从严管出干部精气神,主动担责、积极作为、激浊扬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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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实绩作为检验干部的重要标准。选用领导干部,是为了干事创业的。干事创业的实绩,是目的,也是评价标准。要看干部是否真正为人民办实事,在工作岗位上干出了实绩。科学地衡量干部实绩,既要看现实成果,又要看基础条件;既要看速度规模,又要看实际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看全局利益等。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淘汰那些拿原则做交易的“投机”干部,口惠而实不至的“广告”干部 ,只会当官不会做事的“花瓶”干部。
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关爱相结合。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激励相结合,是干部管理工作的双重职责,两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要完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做到政治上关怀、精神上激励、生活上关心。健全干部正面激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健全各种制度,使关心爱护干部真正落到实处,要特别关心基层干部,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
坚持制度化作为选干部的根本保证。要建立健全好干部的用人体制机制,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使各级干部各尽其能、才尽其用。要把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与完善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修订好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等,努力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要正确处理继承干部工作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尤其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改革措施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坚持试点先行。要加强制度统筹,既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又有效防止制度繁密现象;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和配套,重视抓好已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