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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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分类施策,确保立查立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隐患实行“零容忍”,突出整治重点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切实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促进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对企业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问题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各类纠纷和企业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逐级向有关部门上报;对问题隐患严重的粮食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事态蔓延或者拖成大问题。
(四)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效果。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督促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巡查。对内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不彻底、仓储设施有短板、规范作业不严细的粮食收储企业,要采取吊销粮食收购资格、取消地方储备粮代储资格、暂停政策性粮食收储任务、调出承储的政策性粮食和信用惩戒等果断措施,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不反弹任何一个问题”。
(五)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两随机一公开”规定,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把“大快严”集中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如果出现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考核优秀等次“一票否决”。畅通举报渠道,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对问题隐患整改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具体、工作不到位的,报请派驻纪检组警示谈话,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同志们,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时期,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粮食监管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抓重点、出亮点,争主动、真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多添彩、不添乱”的要求,锐意进取,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确保“大快严”集中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