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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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打赢攻坚战,切实解决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
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重大危害,必须痛下决心、坚决整治。要加强水域污染防治,使水质更清澈。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分、取缔所有排污口、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建成城市管网截污工程,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安全水;抓好湘江流域污染治理,今年省里把湘江保护和治理列为“一号重点工程”, 保护“母亲河”、打造“东方莱茵河”,长沙责无旁贷。要立足湘江河道工程设施增加的实际,实行“堵、治”并举,“蓄、用”结合,既要从根本上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又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发挥水流自然净化功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要加强防治大气污染,使空气更清新。严格控制大气源头污染,重点做到“四控一建”,即严格控制工业大气污染,严格控制城市燃煤和油烟等面源污染,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快PM2.5监测设施建设;实行PM2.5联防联控,既要把PM2.5监测和信息发布抓实做好,又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PM2.5,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健全大气污染应急处置机制,舆情预警机制、信息发布机制、网络互动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争取理解支持,共同参与环保。要加强防治土壤污染,使土地更清洁。实施土壤污染源头整治,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继续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深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增强农村环保“造血”功能,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大力推广农村环境污染“一改三化”治理模式,打造环境秀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四、要构建常态化,加快形成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点多、面广、战线长、任务重,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构建长效性的机制,坚定不移、常抓不懈地把环境保护好、治理好、改善好。既要忠诚履责,又要科学考核。环境保护是事关发展、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环保、发改、住建、工信、规划、工商、交通、国土、农业、林业、水务、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企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环保义务,决不能把治污包袱留给政府,把环境问题推向社会。同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不简单以GDP论英雄,坚决不要“污染GDP”、“黑色GDP”,把资源消耗、环境影响、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要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把资源环境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对违反政策乱批乱征耕地、纵容破坏资源和污染环境行为的干部,要依照法律和党纪追究责任。既要加强引导,又要严格监管。要倡导全社会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环境的良好风气。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规,合法经营,依法排污。对于环境违法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日常监管,铁面执法,严惩重罚,切实做到查办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交一批,使企业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再违法,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既要继承发展,又要改革创新。过去我们形成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比如建立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环境风险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等,要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同时,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环保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监察规范执法标准等环保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努力提高环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