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及时调整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一系列加强治超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和提出要求,多次召开会议,压实县区和部门责任,深入现场指导治超工作开展。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市交通运输、公安、住建、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履行职能。市治超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充实治超机构和人员,加强一线装备和配备。
三是强化属地责任。各县区、市各功能板块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主动作为,依托全市X个路警联合固定管控点,加强重点路段24小时管控,实施全域常态化管控,逐步构建起“不能超、不敢超、不想超”的治超常态化机制。
二、坚持联合执法,落实路面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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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治超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治超形势依然严峻,工作压力依然很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苏鲁豫皖四省区域治超协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治超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原则,督促各县区强化措施、压实责任,自上而下继续将治超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并围绕省市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市治超办实行旬通报、组织暗访和督办制度,加大对超限超载严重地区和重点路段治超工作的督查通报力度,推动治超工作责任层层落实。
二是进一步强化路警联合治超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督查通报机制,严格落实驻站制度,充实路警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治超巡查力度。针对X、X等重点路段保持全天24小时不间断管控,加大超限率管控和“百吨王”治理力度,确保超限率控制在省定目标范围内。
三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和“一超四罚”。进一步压实货运场站和港口码头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装载配载货物。建立完善称重放行制度及货运运单制度,加大现场巡查和检查力度,严控超限超载车辆出港出站。认真落实“一超四罚”,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和警示约谈,推动源头治超常态化,定期开展货物装载源头排查。确保符合“一超四罚”案件全部立案处罚,对“百吨王”车辆严格实施顶格处罚。
四是进一步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氛围。以“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使用网络、媒体、标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重点突出货车超限超载危害性以及治理意义、治理政策的宣传和报道,营造浓厚的遵纪守法氛围。协调和配合新闻媒体总结超限超载治理中的典型案例,通过电视媒体和新媒体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提升企业和驾驶人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