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朝鲁:在吉林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刚才,王儒林书记作了重要讲话,站在富民强省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阐述了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工作思路、目标任务,提出了强化保障措施的要求。这是向吉林省发出的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动员令,传递了坚定的信心和力量,表明了坚强的决心和态度,必将激发各个方面以更加昂扬的热情为之共同努力,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快速迈上新的更大台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儒林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进行实地调研。省委、省政府在组织全面梳理、深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既延续了多年来出台的鼓励政策,又有诸多创新突破,“亮点”很多,含金量很高,操作性很强。只要全省上下合力抓好实施,真正把各项政策变成实际行动,就一定能够迎来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至关重要的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下面,按照儒林书记的讲话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我着重就这个问题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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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企业内部转让免征营业税。对认定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五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基地园区新办企业根据贡献三年内给予补助。新办企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起两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仅此一项就让利6亿多元。同时,在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信用担保机构所得税抵扣、企业研发费用抵扣、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等方面也给予大力支持,最大限度让利于民、还富于民。由于这些政策专业性强,直接关系民营企业切身利益,税务部门既要宣传解释到位,使企业充分了解掌握,能够有效利用;又要指导实施到位,真正让企业受益,切实发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五,加大技术人才支持力度,创造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环境。民营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归根到底靠人才、靠技术、靠素质。目前全省民营经济整体层次不高,很多企业是家族型企业、作坊式经营,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难以做大做强,而且也无法长久生存,必须大力推进创新转型升级。从今年起,省里每年将重点实施1000个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1000个技术改造项目,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力求实效。支持企业搞好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民营企业。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开放实验室和专业技术服务资源,推进技术资源市场化,并根据其对当地政府的贡献,五年内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对新认定的中国名牌企业和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分别给予奖励。针对吉林省民营企业技术、管理等人才缺乏的实际情况,要加大政策措施,重点引进和培育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和创富人才。同时,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方式下领办创办企业,对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自愿到企业、农村工作的,允许三年内保留原职务级别、编制、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鼓励企业兼并国外先进科技型企业和聘用国外专家,对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人员和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鼓励各级政府免费开展“创业者、小老板和企业家”培训,全面提高创业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企业家是重要而宝贵的稀缺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既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良好氛围,也希望企业家更好地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自古华山一条路,企业家要增强艰苦的创业意识、敏锐的市场意识、强烈的开放意识,坚定勤劳致富的恒心、脚踏实地的雄心、拼搏进取的决心,发扬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敢为人先的突破精神、攻坚克难的开拓精神,闯大市场、干大事业、求大发展,努力开辟更加广阔的天地,为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自觉把追求经济利益与遵循市场法则、法律法规结合起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做自律敬业、守法经营的模范。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为社会信用建设作出示范和表率,绝不能为发展无所顾忌,为所欲为。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多为社会办实事,多为群众增福祉,努力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者。

 在新的形势下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