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统计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为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创城”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市直机关工委《2013年市直机关深化“创建文明城、机关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市统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明城市”的称号,是对一个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综合评价,是反映一个城市综合水平的最高荣誉,是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市委、市政府发出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是推进跨越式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城活动,促进盘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社会风气明显改善。作为统计部门,担负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任。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统计人、统计工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特别是在干部职工素质、统计服务水平等方面,要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相符。要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通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改善对外形象、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各科(室)、中心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清醒认识面临的形势和我局所肩负的特殊使命,发扬求真务实的统计精神,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及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为目标,着眼全市“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全体党员干部在“创城”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2014年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奖作出积极贡献。
  三、 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促进盘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提升统计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深入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建立共同创建文明城市的愿景,严格遵纪守法,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加强制度管理,构建和谐统计。
  四、活动内容
  2013年深化“创建文明城,机关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要在七个方面作好工作。
  (一)在文明出行方面作表率。制定《市统计局文明交通、机关先行活动方案》,发放文明出行倡议书和提示卡,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交通法规,切实做到无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发生。

  (二)在提升素质能力方面作表率。2013年以“明理、进步”为主题,深化“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通过干部培训、实践锻炼、在职学习、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职工服务科学发展、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政、做好群众工作的素质和能力。解决“知不抵位,识不符职”的问题和防止“知识透支,本领恐慌”的现象,使干部职工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在提高服务水平方面作表率。进一步增强软环境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牢固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思想,切实转变机关作风,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机关整体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亮身份、比服务”活动,推行以科(室)、中心为单位的岗位公开、职责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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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惠及民生方面作表率。增强做好扶贫帮困工作的社会责任感,做到思路上向惠民、富民汇聚,工作上向为民、利民倾斜,作风上向亲民、爱民转变,努力完成每年市政府提出的年度民生工程各项工作任务。以“万名干部大走访,五位一体助基层”活动为主要活动载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到社区     农村和困难群体,做到知民情、解民难、办实事、求实效,动真情、用真心帮群众致富、助基层发展,使自己受教育。

 (五)在文明行为方面作表率。把讲文明重礼仪作为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和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推广和践行《盘锦市直属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活动,逐步将文明行为的培养和教育常态化。

 (六)在机关文化建设方面作表率。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推进机关精神文化建设;以制度建设,推进机关管理文化建设;以清正廉洁,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以文明服务、和谐执法,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以团结、协作,推进机关团队文化建设;以营造优美环境,推进机关环境文化建设。以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载体,活跃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培养积极向上的良好情操。

 (七)在争创佳绩方面作表率。大力培育和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盘锦城市精神,动员和引导干部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在推进“三大任务”上创佳绩,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做模范,在文明建设上站排头,在服务群众上做表率,形成唯旗誓夺,竞相发展的生动格局。

 五、实施步骤
    (一)规划部署,全面启动(2013年4月20日-5月31日)。成立领导机构,提出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议,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对照创建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支持创建、参与创建,推动全市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6月1日-8月31日)。对照“七个方面”的内容,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方案,实施专项整治,努力在干部教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依法统计、干部职工素质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掀起创建工作高潮。
   (三)巩固成果(2013年9月1日-10月31日)。总结交流创建经验,探索研究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方面的长效机制。对照目标任务责任书,拾漏补缺,进行整改。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为全市创建文明城市验收工作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建设高效能服务型机关的重要载体,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明确创建目标,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 积极组织实施。各科(室)、中心要根据实际,对照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分解表,积极组织创建活动,按照创建规划,突出创建重点,确保创建工作全面展开。同时要根据创建内容和考核标准,切实落实各项任务,扎扎实实把创建工作做细、做透。
   (三)健全创新机制。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围绕统计工作的特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机制,创出特色,创出成效。要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紧密结合,不断丰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内涵,有效地激发创新动力,促进创建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四) 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统计队伍是保证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的重要前提。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统计队伍。在全局形成学习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组织好各类创建活动、参观交流活动,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在平凡的统计岗位上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