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兴安行”活动方案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方案的通知》(X建安办函〔2020〕24号)和行署安委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兴安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大安办发〔2020〕26号)统一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地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四大”行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部门和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典型宣传、隐患曝光、网络宣传和普及知识等活动,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兴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0年6月1日—30日在全区各各县、市、区住建系统同时开展,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相关活动,并认真组织、指导辖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及施工现场开展好以下各项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全区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大讲堂”,通过网络课堂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宣贯《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落实《XX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企业全体职工讲“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技能,深入施工现场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工作内容。落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工地开展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专栏、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全区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结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大体检”“大执法”行动,统筹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安全生产达标升级。扎实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通过在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组织人员在线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的安全监管“五云”工作模式线上展演等活动,利用当地媒体、AAA工作群等方式传播各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三)开展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积极参加6月16日当地安委办开展的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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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统筹部署“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兴安行”各项活动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和影响面,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了解安全、参与安全的社会氛围。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典型,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明确1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X月X日前报地区住建局邮箱),每周四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重大活动信息可随时报送。并于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地区住建局安全监察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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