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用好“人民力量”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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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GCD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用好“人民力量”,倾听群众呼声、凝聚群众智慧、赢得群众满意,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有温度、高质量、可持续。

坚持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践行“一切归属人民”的理念。民声所呼,就是改革所向。纵观艰苦卓绝的改革史,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成功,关键在于顺应人民愿望、赢得群众支持,根本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人民群众对于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淤点问题最先感知,也最为真切。要始终践行一切归属人民的理念,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齐奋斗、共甘苦,充分激发亿万人民投身到改革开放中来的如火热情,让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改革开放的每一个领域和每一个环节。要俯身贴耳察民情、聚精会神听民声,常到田间地头里看一看、常到车间码头里问一问、常到大街小巷串一串,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问需于民。要将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表达的强烈愿望及时梳理总结,形成有分量、有价值的问题清单,乘势而上、聚力而为,改其所需、革其所困,从人民愿望、人民立场出发,做到为人民而改革。

坚持以群众智慧为“最优答案”,发扬“一切依靠人民”的作风。改革有难题,群众有答案。人民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决定性力量,也是改革的主体。40多年前,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民积极创新,率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响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枪”,这是群众的智慧,也是集体的创举。改革道路越往前走,就越是荆棘丛生,越需爬坡过坎,就越需要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凝聚群众智慧,才会“扒开迷雾见月明”,才会“柳暗花明又一村”。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让人民群众担当改革的“主力军”,在改革中激扬人民群众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改革活力竞相迸发、充分涌流的生动局面。要深入一线贴近泥土,主动拜人民为师,诚心实意求学取经,善于将人民群众日常使用的“土方子”转变成改革发展的“金点子”,激活14亿多人民蕴藏的改革伟力,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共同深耕改革“良田”,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站稳“一切为了人民”的立场。总书记指出:“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改革成功与否、成色如何,最终要看群众是否满意。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要努力让改革“硕果”由人民共享共用,就要从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目标抓起,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重点领域做起,要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反响最强烈的地方改起。要坚持站稳人民立场,以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与落脚地,从大局着眼、从小事入手,既要洞悉大势、超前谋划、整体布局,多思“长远事”,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时而动,勤做“当下事”。要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存在的弊端,着力解决结构性矛盾,聚焦就业、医疗、教育、养老、住房、增收等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多做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的实事,多行“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让改革更有意义、更显温度、更可持续,真正把改革“改到群众的心坎里”,用实干实践实绩赢得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