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汇编(7篇)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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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建部门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全县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摸排清理工作,建立健全燃气管道占压隐患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督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管道燃气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如期完成占压隐患清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法检查。各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违法违规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工信商务部门要坚决依法处罚,并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住建部门要督促燃气经营单位定期上门入户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对不按要求加臭、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住建部门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上门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要依法依规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住建部门要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餐饮场所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 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开展常态化的燃气安全宣传,发动村、社区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组织对辖区所有餐饮场所、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抓得实抓得好、长期未发生燃气事故的先进集体,从责任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认真总结,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制度,及时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

(三)提高检查质效。各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注重发挥专家作用,把燃气企业、城镇燃气专家和应急管理专家组织起来,充实到各检查组中,提高专业能力,真正能够查出隐患、消除隐患,破解“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要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对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倒查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定期调度通报。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联动工作专班要将“百日行动”情况每半月进行一次调度汇总,通报相关部门排查抽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抄送县安委会办公室;每月将重点工作、重要进展报县安委会。县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联动工作专班汇总情况,及时将各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每月通报各“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对工作缓慢、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边排查整治边发生事故的,县安委会将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