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在全市基层社会治理现场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我区坚持横向统筹,根据乡镇地域面积、人口数量、发展定位等情况,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按岗定人,统筹63名编制下沉到3个乡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和政策性安置优先保障街道(乡镇),确保满编运行;坚持纵向激励,按照每万名常住人口18名社区工作者的配备要求,补充99名人员到社区工作,加大从优秀社区(村)干部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选拔街道(乡镇)领导干部力度,畅通基层干部上升渠道。

二、“干部下沉”,推动基层治理“力量升档”

我区深化区级领导包街道(乡镇)、机关单位包社区(村)、党员干部包小区责任,认真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干部报到”制度,推行新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街道(乡镇)、社区(村)锻炼机制,择优选派区直机关年轻干部到街道(乡镇)、社区(村)挂职,统筹用好36支驻村工作队、75名第一书记,汇聚基层治理强大合力。截至目前,全区105名领导干部包联化解122项民生实事,900余名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下基层实践活动,排查解决1436项矛盾和问题。

三、“权力下放”,推动基层治理“效能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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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做实街道(乡镇)机构改革,优化“五办三中心”机构设置,明确乡街“5+X”职能职责,建立“工作事项准入、清单动态调整、负担预警纠偏、依单执纪问责”四项机制,推动街道(乡镇)职能职责清单精简到55项,精简比例59%,街道(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精简到81项,精简比例50%;坚持该减的减到位、该放的放下去,优化村级主责事项清单6类33项、社区5类23项,村协助工作事项46项、减少23.3%,社区协助工作事项27项、减少55%。

四、“财力下倾”,推动基层治理“奖励升值”

我区强化财政分成,制定《区促进区街道乡镇财力下移的考核办法》,合理确定区级与街道(乡镇)财政分成政策,对街道(乡镇)按年度企业缴税额、市场主体培育、盘活农村“三资”等指标完成情况分别给予10%的财政分成;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优化小型项目招投标简易程序,按照“市级安排1000万元、区级首期落实500万元财政资金、后期统筹政策资金”建立“资金池”,做到以补促建、多干多补、多筹多奖。

五、“服务下延”,推动基层治理“幸福升温”

我区增加服务事项,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事项由114项增加到286项,社区(村)便民服务事项由44项增加到213项,实现群众办理事项“一门清”;做强“云端”服务,在群众“家门口”设置6台政务服务智能终端,精简由社区(村)协办的高龄补贴、退役军人优抚金等20项高频事项,运用大数据平台“免审即享”,5月份以来减少社区(村)信息核验10793人次;加强阵地建设,划转机关单位、东风公司等闲置低效用房1.4万余平方米,配备治理单元活动场所313个,推进基层服务阵地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