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巡视巡察工作应知应会汇编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1.“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是根本政治任务,也是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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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为留置人员、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或者行政拘留、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司法拘留人员,确需直接询问的,须经组务会研究同意并报巡察办备案。

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把握政策,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严禁对外泄露询问对象和询问情况。

(7)抽查核实,即巡察组收到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有关内容举报、巡察中群众有反映、有关问题线索涉及的,经了解并掌握一定情况后,可对相关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

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3个,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可增加抽查人数。巡察组在每轮巡察期间原则上可以提出一次拟抽查核实人员名单。如确有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随时抽查核实。

各巡察组对列为抽查对象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由巡察办开具介绍信、协调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巡察组工作人员开展查阅抽查工作,核查周期为10个工作日左右。

重点核查被抽查对象的房产、股票、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

(8)调阅或复制资料,即巡察组可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供巡察组查阅或复制。调阅或复制重要资料,须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并履行手续,专人保管,及时归还。

(9)走访调研,根据需要,巡察组可针对有关问题开展走访调研。走访调研应制定工作方案(任务、时间、方式、分组等),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经巡察组组长批准可进行暗访,暗访应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

(10)提请有关单位协助,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可通过巡察办提请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及审计、财政、金融、国资监管和其他专业技术机构等单位予以协助,按程序由巡察办统一协调办理。提请协助的有关单位只对巡察组负责,被抽调人员必须在巡察组人员带领下开展工作;

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透露真实目的,重要、敏感问题应由巡察组人员自行了解。巡察组不直接指挥协调检察机关办案,要按程序通过纪委(纪检组)协调。

(11)民意测评、调查问卷,巡察组可围绕需要了解的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既可采取普遍调查的方法,也可采取抽样调查方法。进行问卷调查要设计调查问卷,选择调查对象,组织填写问卷,统计分析问卷,写出调查问卷报告。

 

 

(12)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市委和领导小组要求,适时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开展工作,配合市编办编制执行情况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是开展巡察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巡察工作、巡察组发现问题、巡察办履职能力、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上述检查,巡察组向检查组提供涉及选人用人、编制及巡察工作方面的谈话和举报材料,派人共同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