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教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溺水有关工作部署,逐级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管理、联防联控责任,严格落实学校教育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学生家长监护责任,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遏止单起2人以上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努力实现中小学生溺水起数和溺亡人数得到有效管控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时间

2022年3月XX日至2022年11月底

三、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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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早抓实本地区、本单位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级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防范中小学生溺水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对本地防溺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督促整治存在的风险隐患。

(三)严肃责任追究

我局将对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开展防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一次发生2人及以上溺水死亡事故或本年度发生2起及以上溺水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倒查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是否落实,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到当地党委政府。对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风险)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的(或事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责任。

(四)规范信息报送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填写《xx市教育系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处置情况表》,及时报告中小学生溺水伤亡情况。

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局属高中段学校在专项行动期间,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至市局政策法规安全科邮箱。

附件:

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防溺水)

尊敬的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学校正持续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和“放学前5分钟安全警示”,希望广大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共同加强高温、强降雨时段和上下学、节假日期间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在您的孩子自行外出时,请您和家人务必进行安全提醒,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希望您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一会”: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擅自下水施救。7发现同学私自下水游泳或发生险情时,会劝阻、拨打劝阻救援电话或向周边成年人求救。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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