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某某街道制度汇编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二、党工委会议原则每月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党工委会由党工委书记或指定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党工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工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任免、重大建设投资项目、奖惩等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工委委员参加。因故不能出席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四、出席党工委会议的人员应为街道党工委委员,根据党工委会议的需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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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批权限:

①3000元以内(含3000元)开支由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程序审批;

②3000-5000元以内(含5000元)开支由街道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后形成会议纪要,按程序审批。

③5000元以上开支由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形成会议纪要,按程序审批。

社区各项支出由社区书记和经办人员签字,财政所长审核,街道主任审定,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统一报账。开支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必须上社区党委会议研究议定。

六、重点事项说明

1、为保证街道日常工作需要,核定街道备用金为5000元,用于街道正常开支需要,现金支付必须符合现金开支范围,不允许白条抵库,并确定报账员1名。凡因公务需要借支现金的,需主要领导审签,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办理,并于公务结束7天内报账结清欠款。

2、对于工程类开支,须经街道党工委会集体研究同意,按区政府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立项及招投标手续后签定施工合同。

3、对于办公类开支,因工作需要的日常办公用品、用具,由各站所每月25日前向党政办报采购计划(采购计划须经业务

分管领导同意),党政办汇总各站所采购计划经分管机关领导和财务领导同意后,采购人员于3日内按计划统一购置每月所需办公用品。特殊办公设备等由需求站办所持《办公设备购买(维修/报废)审批表》,报业务、机关分管领导及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在政府指定的采购供货点统一购买,按审批程序报销。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实行统一购买,统一入库验收,领用专人管理,各站所按需领取,并做好领取登记,由分管机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双方同意后方可领取。任何人不得擅自购置或签单(含耗材、打印费签单),否则不予报销。

4、街道支出计划中,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由街道组成询价小组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办理,财政所根据资金支付凭证和资产清单及时入账核算。

5、街道社区的资产由街道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全面核算街道社区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6、单位购置及上级拨款购置,外部调拨、奖励、赠送的交通、通讯、办公桌椅等耐用消费品都属街道集体财产,应统一由财政所登记入帐,并确定使用人和保管人员,对于损毁、报废、转移、调动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办理移交或核销手续,任何人不能私自处理,人员调动、退休时必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其他手续。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上报进行消账处理,对于遗失的固定资产由保管人或使用人按原价进行赔偿。

7、因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事故等发生的物资购置,工程服务费等支出,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置,但须第一时间汇报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先行应急处置,事后及时按程度补充相关资料。

8、街道实行财务公开,以提高经费收支透明度,为街道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街道财政所每季度将街道、社区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公示,年度通报全年财务运行情况,并定期分析街道、社区经费运行状况,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七、本管理制度由街道财政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