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部控制制度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认真贯彻干部人事工作方针政策,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保障干部队伍的优化、廉洁和高效。根据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范围和对象

(一)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招标、采购工作的职位;

(二)从事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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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必须对现场工程量签证单、施工联系单及竣工图严格把关,若发现签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则每发现一次对监理单位处以监理合同价5%的罚款。该条款与监理合同条款有冲突的,按合同条款执行。

(8)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建设单位节省投资,取得实质性效益的,可酌情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3、工程监理资料管理办法

(1)工程监理资料应正确、如实、详尽填写,并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记录。

(2)各种监理资料必须由相关当事人本人签字、不得代签,检查时发现冒充监理人员签字的,每次处以罚款500元。

(3)经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单位单位检查发现监理资料不全、不符合规范要求或造假的的,每次处以罚款500元。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

(1)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项目监理部(组)与各监理人员鉴订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

(2)若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安全资料不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而监理单位未发现且未上报的,应承担连带责任。一般安全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元罚款;较大安全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2000元罚款;重大安全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3000元罚款。

2、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安全事故分一般(无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二类。

(1)因施工单位管理不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而造成一般(无伤亡)事故,而监理单位未发现且未上报的,应承担连带责任,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3000元罚款。

(2)因施工单位管理不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而监理单位未发现且未上报的,应承担连带责任,视情节轻重处以3000-10000元罚款。

(3)有法律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3、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若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文明施工要求落实到位,而监理单位未发现且未上报的,应承担连带责任,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300-500元罚款;若检查中发现监理人员进行张网非法捕捞等不符合园区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3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监理市场信用管理

每季度监理单位将按照xx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标准对监理单位进行信用评价打分,上述处理结果与信用评价挂钩。当季若有发生一般质量、安全问题的,市场信用评价一般不得定为最高档;当季若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市场信用评价直接定为最低档。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

号以前,监理单位应上交打分表格,建设单位将对所有监理单位本季度监理行为进行集中讨论分类并按档次评分,在20日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